东北网伊春5月4日电今春,伊春5000林业工人于山上分得“承包田”:人均30亩。自此,他们彻底放下斧头和锯,在总计15万亩的“承包田”内,栽上红松、落叶松,凭此启程奔小康。
指着眼前的松林,林业工人王敏对记者说:“就凭这片林子,我和爱人就可短期就业,长期能致富。”
王敏属“转岗分流”职工,1997年至1998年,他共造民有林450亩,栽落叶松15.77万株,杨树1万株,再过八九年即可见效益。到那时,按目前市场最低价格计算,全部树木的总价值可达100多万元。
不仅如此,王敏和下岗妻子每年还在林下栽培木耳3万袋,年获利1.5万元;在林间沟塘养鱼,年获利1000多元;在林下栽植北药五味子1万多株,明年可获利6000元。
所谓“民有林”,是指林地所有权归国家,林木所有权归造林者的林子。事实上,早在上个世纪80年代,民营机制就已渗入到伊春森林培育当中,出现了以企业提供地块苗木、个人出资出劳、3至5年收回为内容的自费造林。2000年,伊春以“民有林”取代“自费林”,到2002年底,全市“民有林”已发展至32万亩,转岗分流林业一线工人1.5万人。
去年12月初,伊春召集全市干部座谈,就未来18年内,伊春实现小康社会目标的出路问题展开讨论。经认真分析当前形势、审视自身条件及发展潜力,与会者得出一致结论:不发展“民有林”,伊春无法实现翻两番。同时,伊春借鉴农村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做法,按照“家家有其山、户户有其林”的思路,把每个职工户的发展规模控制在75亩至150亩之间。
与王敏同在一个林场的分流务农职工张英善,今春也准备造“民有林”150亩。他给自己算了笔账:栽150亩的落叶松,可成活25500株,15年后,按现在市场价格算,总价值在45万元以上,凭这,他一家3口可提前3年实现小康目标。
张英善告诉记者,今春苗木价高,前几年几分钱一株的苗木,现已涨至每株0.21元。尽管如此,他还是备足了买苗钱,甚至连雇人栽树的钱也准备出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