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5日讯 记者今天从省教育厅获悉,按教育部规定,我省普通高等学校在校内举办的14所独立学院(即“校中校”)今年一律停止招生,即使今年已经制定招生计划并对社会进行宣传的,也要立即取消并做好善后工作。
教育部日前印发了《关于规范并加强普通高校以新的机制和模式试办独立学院管理的若干意见》(教发?眼2003?演8号),强调自2003年起,凡普通高校试办的独立学院与《意见》规定不一致的要立即停办或者停止招生,特别是普通高校在校内举办的“校中校”。
为此,省教育厅迅速采取措施,按教育部的要求整顿和规范我省的民办二级学院。12日,省教育厅召集了我省14所本科高校及所属民办二级学院、省招生办、省教育厅有关处室负责人开会,对贯彻执行8号文件工作进行部署。(下转二版)?穴上接一版)按照8号文件中“普通高等学校在校内举办的独立学院”(即“校中校”),即使今年已经安排招生并对社会进行宣传的,也要立即取消并做好善后工作的要求,将我省14所“校中校”式的民办二级学院一律停止招生。这14所学院对已经安排的本科招生计划进行了调整。
我省民办二级学院起步于2000年,到现在为止,全省共有14所本科院校设立民办二级学院25所,其中设立在本科院校校区内的民办二级学院(“校中校”)14所。这些学校多为去年批准设立的,分别隶属于11所本科院校。基本都是利用现有的教育资源,吸引部分社会资金,采用民办高校的收费标准。
另外,有独立校区、社会资金投入较大、办学条件初具规模的民办二级学院有7所,基本符合教育部文件的规定,是采用民办机制、相对独立的二级学院。省教育厅责成他们及校本部,对照8号文件的规定,完善办学条件,尽快履行申报程序。
其余有独立校区、采用民办机制、但在个别办学条件上有欠缺的民办二级学院有4所,省教育厅要求此类学校创造条件,尽快达到8号文件规定的办学标准。
(本报记者 刘梦新)
教育部日前印发了《关于规范并加强普通高校以新的机制和模式试办独立学院管理的若干意见》(教发?眼2003?演8号),强调自2003年起,凡普通高校试办的独立学院与《意见》规定不一致的要立即停办或者停止招生,特别是普通高校在校内举办的“校中校”。
为此,省教育厅迅速采取措施,按教育部的要求整顿和规范我省的民办二级学院。12日,省教育厅召集了我省14所本科高校及所属民办二级学院、省招生办、省教育厅有关处室负责人开会,对贯彻执行8号文件工作进行部署。(下转二版)?穴上接一版)按照8号文件中“普通高等学校在校内举办的独立学院”(即“校中校”),即使今年已经安排招生并对社会进行宣传的,也要立即取消并做好善后工作的要求,将我省14所“校中校”式的民办二级学院一律停止招生。这14所学院对已经安排的本科招生计划进行了调整。
我省民办二级学院起步于2000年,到现在为止,全省共有14所本科院校设立民办二级学院25所,其中设立在本科院校校区内的民办二级学院(“校中校”)14所。这些学校多为去年批准设立的,分别隶属于11所本科院校。基本都是利用现有的教育资源,吸引部分社会资金,采用民办高校的收费标准。
另外,有独立校区、社会资金投入较大、办学条件初具规模的民办二级学院有7所,基本符合教育部文件的规定,是采用民办机制、相对独立的二级学院。省教育厅责成他们及校本部,对照8号文件的规定,完善办学条件,尽快履行申报程序。
其余有独立校区、采用民办机制、但在个别办学条件上有欠缺的民办二级学院有4所,省教育厅要求此类学校创造条件,尽快达到8号文件规定的办学标准。
(本报记者 刘梦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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