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哈尔滨5月29日电春季是基建施工的黄金时期,同样也是毁树的高峰期。据有关部门统计,截至日前,哈市因基建施工毁树达728棵,在这些树木处罚额最高是三万余元,最低额仅几百元。执法部门称,处罚额度低是造成毁树不断的主要原因。
毁树案件不断
据了解,今年仅四五两个月,哈市发生大型毁树案件就有13起。2月17日,哈市油漆厂为了扩大厂房,擅自将院内286棵榆树和柳树砍伐,执法部门对其处罚三万余元。4月25日晚,哈尔滨电缆厂分公司将对院内10棵槭树私自砍伐,其中胸径最粗达到64厘米,执法部门对其处罚两万余元。5月12日,黑龙江省火电一公司在树木旁堆放物料,致使8棵胸径45厘米的杨树损伤,执法部门对其处罚2400元。
砍伐者钻“空子”
据介绍,按照《哈市园林绿化管理条例》规定,基建工地在施工期间必须向园林部门交纳保护树木押金,按照树木的生长情况、年龄、胸径不同押金额度也不一,如果在施工期间树木被毁,所有押金全额不退,并对砍伐单位进行经济处罚。某施工单位算了一笔账,以一棵直径25公分的杨树计算,基建工地每棵需交纳押金100元,而整个工地的树木押金少说也有上万元,如果施工中把树木砍伐了,押金退不但退不回来,还要按树木价值(从树苗长到25公分一棵树约110元)的2至3倍进行罚款,这样下来,对施工单位来说就支付了双倍的钱,所以干脆就不交纳保押金,因为交纳伐树的罚款比押金还少。
加大处罚额度
哈市城管行政执法局有关负责人说,目前哈市施行的《条例》是1989年制定的,虽1997年修改过,但其中滥砍乱伐树木处罚规则不适应现在违法案件的处理,因处罚额度小砍伐树木者不在乎,宁可交罚款,反正交纳的罚款也不多,这也是私自砍伐树木案件屡发不止的根本原因。前不久,北京市因一棵名木古树被私自砍伐,有关部门决定对其处罚70万元。目前,哈市有关部门正在重新修改《条例》,主要是要加大对擅自毁绿毁树者处罚额度,《条例》实施后,私自毁树者将受到重罚。建立举报基金当一起起私自毁树案件发生后,有时执法部门不能及时发现,致使违法者逃之夭夭。而执法部门最希望市民能够及时举报,为了鼓励市民对违法案件及时举报,执法部门将设立举报破坏绿化案件奖励基金,对举报案件市民将奖励100元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