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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制定交通执法人员“十不准” 违者严惩直至开除
2003-06-17 06:03:22 来源:东北网-黑龙江晨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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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哈尔滨6月17日电 为杜绝公路“三乱”,给我省创造良好的经济发展环境,从今天起,黑龙江省交通部门制定“十不准”规定,规范3000余名交通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

  一段时期以来,黑龙江省交通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接连发生暴力冲突事件,甚至发生流血死伤事件。为规范执法行为,交通部门要求执法人员不准无证执法,不准着装不整上岗执法,不准两人以下上岗稽查,不准酒后执法,不准着标志服装进入经营性娱乐场所,不准接受管理相对人任何形式的馈赠和宴请,不准以权谋私,不准勒拿卡要,不准越权执法,不准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违反上述规定的要给予行政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予以清退或开除。

责任编辑:岳同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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