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大兴安岭6月30日电进入春、夏季以来,每天晚上的当地新闻之后,大兴安岭电视台都会公告当前判刑、逮捕、拘留纵火犯及非法野外弄火、吸烟、入山人员情况。这是该地实施依法治火采取的一项超常措施,由此森林防火逐步纳入了法制化轨道。
这个地区上上下下把依法治火放在突出位置,根据森林防火严峻形势,先后制定、发布了一系列严肃党纪、政纪、法纪的相关文件和命令,依法治火力度不断加大。截至目前,公安机关执行治安处罚的有553人,其中因在防火戒严期内非法野外吸烟、入山被行政拘留的有506人,执行罚款的47人。先后查处森林火案刑事案件9起,已判刑4人,逮捕和申请检察机关批准逮捕4人,十八站林业局富拉罕火灾案犯罪嫌疑人孙立平已被判处7年有期徒刑,有力地震慑了森林防火的违法行为。
森林防火的重点是有效地控制火源。抓住这一重点,该地区的各有关执法部门通力协作,多方配合,采取多种手段依法严控火源,收到了可喜效果。公安机关坚持提前介入,累计投放警力7200多人,设立卡点258处,堵截非法入山人员1455人,清出无证入山人员1160人次,拆除临时野外作业点、临时住处116处,有效地减少了火险隐患。
为提高林区人民的依法治火意识,这个地区还全社会发动,多方参与,围绕着《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黑龙江省实施<森林防火条例>办法》、《大兴安岭地区防火管理办法》等,对防火法律、法规进行大张旗鼓的宣传,先后共张贴标语6000多张,散发宣传单14万多份,出动宣传车上千台次,使森林防火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覆盖了各个县区、林业局,林场、机关、街道、学校,甚至就是林区内开行的火车和出租车上,也会随时听到防火的有关法律、法规,看到醒目的宣传标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