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哈尔滨7月8日电家住伊春市乌伊岭区的市民张某在自家开设的啤酒经销点观察“五星”牌啤酒中的沉淀物时,没想到啤酒瓶突然爆炸,将张某的右眼炸伤。
伊春市第一医院的诊断为“右眼角膜穿透伤,眼内容脱出,外伤性白内障”,经伊春市司法鉴定中心鉴定为七级伤残。在此期间张某的医疗费、交通费、误工费等共计花了3.5万元。爆炸的啤酒瓶经黑龙江省建筑材料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二站鉴定为“该啤酒瓶为不合格产品,该啤酒瓶是非B瓶,没有受外力冲击的痕迹”。
2002年,张某将“五星”牌啤酒的厂家裕腾公司告上法庭。法院审理后认为,裕腾公司应负全部责任,判决该公司赔偿张某3.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