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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暗访省交警总队十条便民措施落实情况
2003-07-10 16:05:13 来源:东北网-黑龙江日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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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7月10日电5月26日,黑龙江省交警总队出台了十条便民措施,为了解车辆管理部门工作作风转变情况,记者于6月下旬进行了采访。

    黑龙江省交警总队出台的这十条措施包括:补办丢失的驾驶证,取消登报程序;取消检车前需到辖区大队买登记表程序;检测站实行一站式办结;机动车所有人可自主择站检车;在车辆注册、年检、驾驶员考试、驾驶证审验时,不得搭车收费或推销各种产品;不得在机动车注册、年检时强制在机动车上粘贴各种宣传标语或口号;除货车外,不得要求在机动车后部喷涂放大的机动车登记编号;不得在机动车年检时强迫或变相强迫机动车所有人到指定的修理厂(点)修理或调试车辆等。

    记者在齐齐哈尔市车管所采访时,正赶上来自沈阳的一位车主在该市购买两辆“本田”轿车,来此办理临时车号牌。按过去的规定,临时车号只能签发3-5天,但这位车主说他路经大庆、哈尔滨时,要在亲属家停留几天。工作人员按照新出台的十条便民措施,为这位车主签发了15天的临时牌号。

    哈尔滨车管部门已实行了首问服务制、限时服务制,也取消了百姓深恶痛绝的硬性粘贴宣传标语和放大号码等行为。

    但是,不尽如人意的事情仍然不少。在哈尔滨市,检车前,车主还需到辖区大队买表;哈尔滨市和大庆市也不能做到车主自主择站检车。

    近日,记者获悉,就在黑龙江省车管部门刚刚推出便民改革措施时,北京市的车管改革又向前迈了一步:为了解决以往验车跑冤枉路的问题,北京在互联网上公布办理检验手续的各种表格,群众只需在网上下载、填写表格后,就可到检测场验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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