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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春一男子为情所困一天两次纵火殃及十人受伤
2003-07-12 12:45:32 来源:东北网-黑龙江日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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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哈尔滨7月12日电8日上午,伊春市伊春区前进街某楼发生两起重大火灾。纵火者被烧死,十人被烧伤。

    连着两把火

    8日17时许,记者赶到事发地点———伊春市伊春区前进街某楼的火灾现场。只见放置在屋内的家具、被褥和各种家电等设施几乎全部被烧毁。该楼4单元的第二火灾现场202号室内的门窗也都被烧得面目全非。

    5楼的郑先生告诉记者,8时左右,他站在自家的凉台上,突然听到一声巨响,随后看到走廊的玻璃哗啦一下全没了,紧接着4楼的窗户不停地往外冒烟。因害怕4楼屋内有人,几个人赶快将四楼的门砸开,一边救火,一边拨打了火警电话。10时许,楼里传来了更大的一声巨响,后来才知道在202室又发生爆炸。

    人为纵火

    据伊春市公安局伊春分局刑警大队防火科的有关人士介绍,8日8时05分,大队接到电话报警称,在伊春区前进街某楼发生爆炸后起火。接警后,消防人员经过十余分钟的扑救,大火被扑灭。

    当日10时许,防火科再次接到电话报警,该楼再次发生爆炸起火。爆炸造成该居民楼门窗严重受损,202号靠北侧墙面被巨大爆炸气浪击出30多米;同时了解到有人员被炸伤,警方一边迅速灭火,一边组织救援。10时30分许,火势被控制住,冲进屋里执行任务的9名公安干警被烧伤,一名在楼下行走的男孩被楼上蹿出的火苗烧伤。据伊春公安分局技术大队的朱国春介绍,经过对两个火灾现场的勘察后初步认定为故意纵火。

    为情所致

    据伊市警方透露,一位出租司机证实,当日7时左右,一名双臂有残疾的男子让他帮忙把装有10公升的两桶汽油分别拎到了该楼的2楼和4楼。警方判定,两次火灾都是有人故意放火,且纵火者在第二次火灾中丧生。经查,纵火者周某,43岁,原是伊春某高校的教员。1996年由于车祸致右臂残疾,一直在家病休,因生活无法自理,1998年周请了于某给自己当保姆。2001年二人开始同居,2002年12月,因周想和于结婚于没有同意,周把于赶出了家门。而后,于又在该楼202号居住。为报复于,周制造了两起火灾,想和于同归于尽。

    8日,记者在看守所里见到了于某,于告诉记者:“因为周的右臂残疾,左臂也在前几年不好使了。我看他挺可怜的,就给他做了一年多的保姆。后来他不让我找对象,连我上市场买菜和别人说话他都不愿意。8日4时多,他来敲我的门,威胁我说,你不和我结婚,我就把你的屋子全烧了。没想到他竟真能放火。

责任编辑:张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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