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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质量技术局要求液化气瓶必须标注净含量
2003-07-22 09:40:08 来源:东北网-黑龙江日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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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哈尔滨7月22日电 以往液化气站利用计量手段欺骗消费者,液化气充装和销售过程中缺斤短两的事时有发生。根据有关规定,日前,哈尔滨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统一要求,充装液化气后的液化气钢瓶必须按规定标注净含量。

    按照《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规定》中的要求,以销售为目的充装到液化气钢瓶中的液化气属于定量包装商品,销售时必须正确标注净含量,且必须保证其净含量的准确。消费者购买液化气时,一定要注意液化气钢瓶阀口上是否有标准净含量的一次性防伪标准塞,标注的净含量与购买的量是否相符。在购买时,若发现液化气钢瓶没有一次性防伪标注塞,可拨打哈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投诉电话:82805524。

    日前,哈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对哈市36个液化气冲装站进行了三次检查,部分液化气冲装站没有执行标注净含量的规定,个别充气站在质量技术监督局责令其“限期改正”后仍不标注净含量,依据规定,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对其处以1000元以下的罚款。

责任编辑:隋洪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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