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哈尔滨7月24日电 以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内务司法委员会委员杨兴富为组长的全国人大内司委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执法调研组来黑龙江省调研。今天,调研组在省人大听取了省老龄委、省法院、省民政厅、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等单位贯彻老年法工作情况的汇报。汇报会由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赵林茂主持。
据悉,执法调研组还将奔赴牡丹江市、鸡西市等地就老年人家庭赡养和抚养等规定的落实情况,养老金发放、医疗待遇等规定的落实情况,以及完善老年人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情况进行执法调研。
目前,黑龙江省60岁以上的老年人口已达到386万,占全省人口总数的10.15%,已与全国同步进入老龄化社会。近20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全省各级老龄组织创造性的开展工作,积极推进老年立法工作,在全国率先制定《老年法实施条例》,为依法推进黑龙江省老龄事业发展提供了重要的法律依据,使老龄工作的法制建设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
自《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于1996年10月1日实施以来,黑龙江省各级人民法院认真学习、宣传、贯彻、执行《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在民事审判中不断提高对《老年人权益保障法》重要性的认识。几年来,全省法院审理了大量涉及老年人权益保障的案件。在审理过程中采用聘请老龄委工作人员担任陪审员制度,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通过加大执行力度,保障老年人权益的实现;积极开展对老年当事人的司法救助活动,积极宣传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责任编辑:隋洪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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