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牡丹江7月25日电黑龙江省人大调研组近日抵牡,就牡丹江市贯彻实施《黑龙江省民族乡条例》发展民族经济情况开展了工作调研。7月23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孙玉生、副市长梁桥及有关单位负责人向调研组汇报了工作。
据介绍,自《条例》颁布以来,牡丹江市始终坚持以发展民族经济为中心,积极开展国家民委组织的“兴边富民”活动,以争取民族专项资金为突破口,努力为少数民族乡镇经济发展加大了资金投入力度,几年来,已累计为少数民族地区投入资金总额2.3亿元。
此前,调研组已对我市的3个少数民族乡镇进行了实地考察,他们评价说,牡丹江市委、市政府对《条例》的贯彻实施高度重视,采取多种形式对《条例》进行了认真宣传,少数民族文体活动更是丰富多彩。各地党委和政府都能自觉地按照《条例》规定,维护少数民族合法权益,在处理民族事务中做到了依法办事,达到了民族地区经济与社会的协调发展。
责任编辑:隋洪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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