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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居民被别人冒领了赠送电话 只给自家留下来电显示
2003-07-30 15:40:13 来源:东北网-黑龙江日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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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7月30日电日前,家住哈尔滨市太平区的市民王淑凤向记者反映一件怪事:她家电话被人冒名顶替安上了“来电显示”。

    据王淑凤讲:今年6月中旬,她发现自家电话突然出现了“来电显示”。当时她想,这可能是电信部门自动增加的服务项目,就没太在意。7月上旬她去交电话费时,发现账单里多出一项每月6元的“来电显示”费用。当时她以为是家人办理的,可回家一问,丈夫许振武和孩子都没办过这个业务。随后她拨打180投诉热线询问此情况,工作人员答复:她家的这项业务是在电信公司和兴分局办理的,如要了解详细情况,她可带户主有效证件到和兴分局去查询。

    由于丈夫身份证始终没发下来,18日,王带着户口簿来到和兴分局。工作人员给她出示了办理业务的主单。从主单上可以看出:这项业务是今年5月23日办理的,上面还有她“丈夫”许振武的签字和丈夫根本没有的身份证复印件。王发现:这个身份证复印件的名字虽是许振武,可照片却不是丈夫,身份证的地址也不是她家所在的太平区东棵街,而是道外区东北新街。另外,业务主单上的签字也不是丈夫许振武的笔迹。于是王向工作人员表示:这个业务不是她家人办理的,要求取消。工作人员说:取消可以,但得把办理“来电显示”时电信局赠送的话机返还回来。王说:业务不是自家办理的,也没拿话机。工作人员表示:不返还话机,“来电显示”业务不能取消。

    对此,记者打电话向和兴分局局长胡斌了解此事。中午时,该局市场经营部经理杨丹打来电话。杨介绍:许家的业务确实是在他们局办理的。一般情况下,市民来办理“来电显示”业务,只要携有效证件来证明所办电话是自己的就可以办理。从他们查到办理时的主单和身份证上看,来办理业务的确是许振武,并不是局内人员代理的。针对有关猜疑,杨还申明:他们局工作人员没有下派办理“来电显示”任务,所以也不存在工作人员为完成任务而私自办理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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