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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全面实施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度
2003-08-01 18:20:20 来源:人民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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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民网哈尔滨8月1日电 记者蒋升阳报道:从8月1日开始,哈尔滨市实施价格与收费“阳光工程”,规定凡涉企、涉民、涉农收费一律实行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度,对未经公示的费用,市民、企业有权拒交。此举旨在提高价格改革和收费管理工作的透明度,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解决乱收费、乱罚款和乱摊派的问题。

    据了解,价格与收费公示范围包括:在哈市收取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经营服务性收费,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公用事业、公益性服务价格和收费。公示内容包括:收费项目、标准、范围、批准机关、文号、举报电话等。收费单位需填报“价格与收费公示审批表”,由各级物价部门把关。经审批的收费项目,收费单位要在醒目位置设立公示板,由各单位的价格监督员对其内容准确性进行监督、上报。

    哈尔滨市出台的规定要求,8月10日前,市、区、县(市)物价局将印制涉企收费明白表、《城市价格和收费指南》和涉农收费宣传单,并免费发至企业和居民手中,每个社区还将设立一块百姓明白消费价格公示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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