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哈尔滨8月2日电一个受过高等教育的人,拥有一份收入不菲的工作,却因为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投到黎明监狱改造。而这一切的起因仅仅在于该人是个法盲。
毕业于北京某高校的曲波,1995年被分配到哈市一家工程承包公司。由于出众的才华与实干的精神,曲波无论在事业上还是收入上都收获颇丰。然而一件意外事件使他的人生发生了意想不到的变化。
1998年10月,一位挚友找到曲波因承包一个个体旅社,向曲借10万元现款。由于义气,也出于对朋友的信任,曲波将自己几年来积蓄的10万元钱交给了这个朋友,没有留下任何书面凭据。结果这笔钱借出之后就石沉大海。后来,曲波筹备自己的婚事急用钱,找这位朋友要钱。开始朋友还推说“过一段时间还”,后来这位朋友竟说:“谁证明我向你借钱了。”曲波吃惊于朋友的这副嘴脸,更痛心于朋友的不讲义气。可是,10万元毕竟不是个小数目。正当曲波进退两难时,一位“高人”指点曲波。他便按照指点,找了几个“社会人”一起去了朋友家,朋友看这阵势就软了,说:“钱我现在没有,过一段时间还你。”可曲波不干,就同“社会人”一起把朋友的电脑,以及一块欧米茄手表,拿走做抵押。朋友后来报了案,曲波以抢劫罪被判了重刑。
入监以后,曲波一遍遍地问自己,我到底错在哪里?我难道要回自己的钱也有错吗?监狱管教人员告诉他,借朋友10万元钱,不要书面借据,继而带人到朋友家抢东西,都是法盲的表现。
曲波的教训告诉人们:借钱给朋友、同事或亲属,一定要借钱者出具书面凭据,不能爱面子、讲义气。
责任编辑:张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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