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东北网  >  东北网黑龙江  >  社会万象  >  民生
搜 索
吵架气死人被判赔偿3000元
2003-08-12 09:23:23 来源:东北网-哈尔滨日报  作者:
关注东北网
微博
Qzone

    )一男子在与别人吵架时心脏病复发死亡。日前,道里区法院对这起“气死人”案作出宣判:死亡男子家人获得精神损害赔偿3000元。

    2002年10月10日下午,某公司工人王某到位于道里区田地街一楼房的同事家作客,酒后欲外出解手。当王某行至该楼房楼道缓台处时,恰遇邻居齐某从此经过,齐某认为醉醺醺的王某欲在楼道内小便,便上前制止,两人遂发生争吵。在争吵过程中,齐某心脏病复发猝然倒地,后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齐某一家将王某告上法庭,要求赔偿其抢救费、丧葬费等共计3.5万元。

    法庭经审理认为,王某因齐某制止其在楼梯间内解手,与齐某发生争吵,导致齐某心脏病复发死亡,王某的行为对齐某的死亡有一定的诱发因素,故被告应给原告一定的精神损害赔偿。判决王某给付齐某死亡赔偿金3000元,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责任编辑:超级管理员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