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问:省委这次公开选拔副厅级领导干部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是什么?
答: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建设朝气蓬勃、奋发有为的领导层为目标,按照中央关于做好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的要求,进一步加快干部制度改革的步伐,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 为实观省委提出的“努力快发展,全面建小康”提供领导人才保证。
基本原则:坚持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的原则。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按照“德才兼备,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要求,通过公开选拔,充实一批优秀的副厅级领导干部,进一步改善班子结构,增强整体功能。在选拔过程中,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2.问:我省已经开展过几次公开选拔副厅级领导干部工作?效果如何?
答:省委对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一直十分重视。1995年以来,我省先后3次进行了公开选拔副厅级领导干部工作,共选拔了88名副厅级领导干部。其中:1995年公选9名,2000年公选45名,2002年公选34名。此外,1999年还从大专院校选拔了13名年轻、高学历的优秀干部派到13个市地任市长助理,他们也先后被提拔为副市(副厅)级干部。目前,大部分省直厅局都有1名公选副厅级领导干部,有的还有1名公选的副厅级非领导职务干部。市地党政领导班子中,除个别市地外,都有1名公选或下派助理提任的副市级干部。公选的副厅级领导干部占同期提拔干部比例为14%,占全省副厅级领导干部的7.6%。
实践证明、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充分体现了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提高了选人用人的科学性和准确性;扩大了选人识人视野,为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创造了条件;加速了干部队伍年轻化、知识化进程,优化了领导班子结构;发现并储备了一批后备干部,实现了领导人才的梯次开发;树立了正确的干部导向,激发了广大干部的竞争意识和积极进取精神;强化了民主监督,有效防止了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大多数通过公开选拔走上领导岗位的同志都具有较高的基本素质,能较快的适应工作,社会反响是好的。
3.问:这次公选的领导岗位共有多少个?这些岗位是怎样确定的?
答:这次公开选拔23名副厅级领导干部和大学领导干部。这些岗位是依据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及大专院校领导班子缺职情况、班子结构和工作需要确定的。
4.问:这次公选的范围是怎样确定的?
答:本次公开选拔在全省范围内进行。省内县处级以上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大专院校和中直单位(不含企业)的干部,凡符合条件的均可以报名。
5.问:这次在公选职位方面与上次公选有什么不同?
答:上次公选是采取先考取资格,然后再根据每个人的特点和专长确定具体岗位的办法。这次公选是直接考岗位。直接考岗位的办法能使公选工作更有针对性,做到因事择人,因才施用。
6.问:这次公选在年龄方面有什么规定?
答:这次公开选拔,把年龄划定在50周岁(1953年6月30日以后出生)以下。
这主要是从我省市地、省直和大专院校领导班子年龄结构的实际需要研究制定的。目前,各厅局正处级领导干部骨干和地厅级后备干部年龄基本上都在45岁左右,适当放宽年龄界限,可以使更多的人有机会参与其中,有利于从更广阔的范围内,选拔那些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领导能力,领导经验和实践经验都比较丰富的干部进入地厅级领导班子。
7.问:这次公选在学历方面有什么规定?
答:这次公选规定报考人员必须具有大学本科学历,有些岗位对学历和学位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这样规定, 与以往我省公选副厅级干部对学历的要求是一样的,也与《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提任厅(局)级以上领导干部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的要求是一致的。对部分岗位提出更高的学历、学位要求,是从领导班子建设和岗位的实际需要提出来的。
8.问:这次公选在职务级别方面有什么规定?
答:前几次公选规定报考者必须是副处级以上或相当职务的干部。这次公开选拔要求报考者必须为正处级干部。这是在认真总结我省前几次公开选拔工作的做法和实际效果, 并借鉴了其他省市的成功经验基础上作出的调整。这样规定,与《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规定是一致的。
9. 问:这次公选采取什么样的报名方式?
答: 采取组织报名和个人报名的方式。目的是动员全省符合条件的干部踊跃报名,扩大选人视野。
10.问:这次公选将采取什么样的考察方法?
答:考察采取量化的办法,将民主测评结果分、领导经历和学历学位分、考察意见分,按照2:3:5的权重比例综合计算形成考察成绩。这样可以进一步增强考察结果的可比性,提高考察的准确性,
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察成绩按照3:3:4的比例计算形成综合成绩,并以此排出顺序,作为任用的重要依据。这样确定权重比例,能够对考试和考察结果进行综合运用,充分发挥考试与考察在评价干部中的不同作用,更加全面地对干部的德能勤绩廉情况作出综合评价,既防止了简单以考试分数取人,出观高分低能现象;又避免了简单以考察结论决定干部任用的倾向,充分体现出竞争择优的原则。
11.问:省委将采取哪些制度措施来保证这次公选工作的质量?
答:一是实行资格审查责任制。负有对报名人选进行资格审查责任的各级党组织要坚持实事求是,严格按照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对政治素质差,表观不好,以及受党纪政纪处分,正在立案审查的,不得作为参加公选对象。二是实行考察工作责任制。明确考察责任,实行组长负责制。规范考察程序,严肃考察纪律。三是实行公示制。重要工作环节和任用结果,都要向社会公布,接受群众监督,为保证公选工作的公平、公正,在考试命题、笔试、评卷、面试等重要环节,请公证机关现场进行公证。试题由中央国家机关权威的试题库提供,面试评委由外省市和中央国家机关的专家学者和领导干部担任。四是实行试用期制。公开选拔任用的干部实行一年试用期,期满后经组织考察合格者履行正式任职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