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哈尔滨8月20日电松花江沉船事故发生后,尚有2人下落不明,在有关部门组织强大力量打捞一无所获,几个部门的工作人员全部撤走后,失踪人员家属自发组织人员打捞,19日,不幸船翻人伤。
19日12时许,由4名老船员驾驶的“8·15”沉船事故打捞船,正在沉船处定位时,被一条驶到附近准备抛锚的驳船撞翻,有3人跳上驳船,一人落水后获救。
14时30分,记者赶到北十八道街附近的现场。老船员于恩军说,“8·15”事故发生后,由六七名老船员自行组织打捞队伍进行打捞。经过4天的勘测,初步摸清了沉船的位置。准备在19日下午由潜水员下水固定沉船后进行打捞。12时30分,从上游驶下一艘驳船(龙推211号),在离他们船只大约200米时驳船准备抛锚,但未抛成,驳船顺流而下。在驳船距离他们驾驶的哈客渡275号机动船大约60米时,驳船第二次抛锚。他们见势不好,立即穿上救生衣跑到了船舱顶部。瞬间,两船相撞。他和张文华、齐有德爬上了驳船,刘玉雷落水。正在岸边守望的家属立即赶到营救,将刘玉雷救上船。记者看到刘玉雷的胳膊、脚上有多处伤痕。
哈尔滨海事局港监站站长董春杰表示,打捞船只停泊地点在主航道之外,没有不当之处,此次事故是由于龙推211号舵手操作不当而引起的。
此次事故的责任暂且不论,这次打捞船再次翻船,向人们提出一个问题:“8·15”沉船的江上打捞属不属于社会救援?打捞失踪人员和船只,究竟该由谁来做?
19日19时50分,记者采访了黑龙江省海事局的工作人员。对方称,他们的职责是水上救助和保障航道畅通,救助是在船只和人员刚刚遇险时的救助,但事后的打捞工作就是商业行为了,打捞应由江上救捞站负责。哈尔滨市公安局水上民警队有关人士告诉记者,发生江难事故后,老百姓都认为这事应该由警察来处理,其实不尽然。水上民警队只负责对溺水人员的打捞,而类似的江上事故则不归他们处理。另外,水上民警队没有潜水员和打捞设备。省航运局航运救捞站的工作人员在接受采访时说,虽然他们有打捞设备,但是他们的打捞工作是营业性的。如遇有重大事故需要他们打捞,应由有关部门进行协调才行。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目前哈尔滨市社会救援体系处于空档状况。哈市的社会救援工作基本是由119和110肩负。119指挥中心值班同志告诉记者,119的任务是抢救火险,实施社会救援必须在保证火警正常出动的条件下进行,所以常常不能满足所有市民的要求,他们只能优先考虑那些家有病人、孩子、老人的家庭。110也同是处于这种状况,他们首先是打击犯罪,保一方平安。
哈尔滨市社科院副院长鲍海春说,目前我国许多城市都建立了社会救援体系,如北京建立的999紧急救援体系是将救护、救灾、救助为一体的综合救援;烟台在海难事故发生时,因为救助船舶受海况气候影响,难以快速到达搜救现场并接近遇险船只和人员,贻误救助时间,建立了海上救助直升机场后,利用直升机搜救大有帮助。哈尔滨急需建立社会救援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