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哈尔滨8月21日电一生中,每个人都会面对失去亲人的悲哀,而“活不见人死不见尸”的痛楚更是让人难以想像———作为亲人,如何承受得了这份透彻心骨的冰冷啊!
6年前,13岁的聋哑学生韩志东在学校突然神秘失踪,“人间蒸发”……整整六年间,这个突遭横祸的家庭,发生了一连串巨大的变故———父亲悲戚离去、死不瞑目;母亲精神失常、目光呆滞;柔弱的姐姐倾尽所有家当,踏遍东北三省,大海捞针般苦苦寻觅……
2003年,历经六载煎熬,等来了一纸法院宣告“推定死亡证明”的判决,痛不欲生的姐姐一遍遍地质问:“弟弟神秘失踪,究竟谁来负责任?”
幸福之家儿女双全姐弟之间手足情深
家住呼兰县石人乡的韩喜富和左友华儿女双全,一家四口人过得其乐融融。韩喜富常说,要把一双儿女培养成有文化的人。然而,1990年,病魔无情地将他年仅4岁的儿子———韩志东,逼入了无声的世界,“药物性耳聋,无法治愈”———医生的“判决”将四处求医的韩喜富彻底击垮。家中积蓄都用光了,庄稼也荒了十几亩,对孩子的愧疚更无时无刻地折磨着一家人。
家中的这一切变故使年仅8岁的女儿韩志敏突然成熟起来———为使父母有所欣慰,小志敏担当起照顾弟弟的重任。年幼的志东,在双耳失聪后变得更加安静和内向,但只要和姐姐在一起,他总是会很开心。姐弟间,似乎有种“心灵感应”,不管弟弟想要什么、想做什么,只要一个眼神或一个表情,志敏就会心领神会,连妈妈都佩服得不得了。渐渐地,一家人走出了生活的阴霾,父母拼命地种田、攒钱,女儿志敏考进了最好的学校。
勤奋姐姐甘愿弃学聋哑弟弟走进学堂
读小学时的志敏学习十分刻苦,以全校第一名的好成绩考入县中学。可就在她全力以赴备战高考时,却痛苦地放弃了这个能够改变她一生命运的机会。
一天,父亲走过来,表情凝重地对志敏说:“呼兰县里有个聋哑学校,专门培养聋哑孩子,可以像正常孩子那样学习文化,甚至考大学。你弟都快10岁了,应该送他去上学。”志敏明白父亲这番话的意思,她知道那所聋哑学校的学费很高,而父母终日辛苦劳作,已病体缠身,要想供弟弟去读这所学校,只有自己辍学……
“爸,我不考大学了,送志东去念书吧。”1995年9月,志敏为弟弟办好了入学手续,亲自送弟弟进了呼兰县聋哑学校。
这是一所寄宿式学校,除周末外,学生周一至周五都必须在学校住宿。学校离韩家所住的村子起码有几十里路,乘火车也要两个多小时。自从志东上学后,志敏每周五到学校把弟弟接回来,周一再把他送回去,寒来暑往,风雨不误。1997年,志东顺利地升入二年级,可这一年,意想不到的事再次打破家中的平静,接下来的六年间,厄运竟一个又一个地袭来。韩志敏年轻的脸庞上,再也看不到往日的笑容……
在校学生离奇失踪寻弟六载家破人亡
“1997年3月17日(星期一)上午,我像往常一样乘火车把弟弟送到学校。3月19日(星期三),为了给弟弟办理《残疾证》’,我提前来到学校,想带弟弟去拍照片……”回忆起弟弟当年失踪时的情形,韩志敏不禁泣不成声……
“志东两天没来了。”同学的手式让志敏脑袋“嗡”地一声,她顿时瘫坐在地……
回到家,志敏泣不成声地哭诉着所发生的一切,母亲左友华先是呆呆地愣在那里,手里的玉米散落一地,随即号啕大哭;父亲急火攻心,旧病复发,卧床不起———“小敏啊,你一定要把东东找回来,不然,我死都闭不上眼呀!”
志东的失踪,使这个不幸的家庭骤然“坍塌”———“我一定要找到弟弟!”此时的韩志敏顾不得去追究弟弟的失踪究竟是谁的责任,开始没头没脑、四处疯狂地寻找着:一千份印有弟弟照片的“寻弟启事”,在亲属和邻居们的帮助下,贴遍了县内及相邻市县的大街小巷。初春的北方乍暖还寒,雨雪交加。可无论天气多么恶劣,每天天刚擦亮,韩志敏就怀揣两个馒头准时走出家门,寻找有关失踪弟弟的蛛丝马迹。“看见我小弟了吗?他是个聋哑孩子……”丝丝悲戚、声声血泪,换来无数路人同情的眼泪和无奈的哀叹……
1997年12月,悲愤交加的韩喜富含泪走了。1998年至今,韩志敏寻遍了长春、沈阳、大连等城市的每一个角落。线索一个又一个地断了———志敏也一次又一次地满怀希望,又一次又一次地失望;一次又一次地哭干了泪水、哭哑喉咙……可弟弟却如石沉大海,杳无音信。
悲愤亲属数次交涉校方未付一分赔偿
一个聋哑孩子在寄宿学校怎么说没就没了呢?日前,韩志敏及所委托的律师找到本报编辑部,讲述了弟弟神秘失踪的前前后后……
悲愤的韩志敏回忆当初的情景时说:“1997年3月17日上午,我和弟弟来到校长室,把杂费交给孙副校长后,便把弟弟送进了班级的教室。3月19日上午,为给弟弟办理《残疾证》,我来到学校想带他去拍照片,才发现弟弟没了。”
3月20日,韩志敏与亲属找到校领导,“不是你把你弟弟领走了吗?怎么来管我们要人。既然丢了,就赶紧找人吧。”孙副校长的态度,让韩志敏气愤不已,从那天开始,她边四处寻找弟弟,边与学校进行交涉。
“我除了找弟弟,就是去学校讨说法,6年来,已数不清去了多少次,可每次孙副校长都态度蛮横、百般推托……后来,我直接找到学校的杨校长,虽然他的态度很好,但对于弟弟在校丢失却矢口否认。”
今年2月份,韩志敏和亲人再次来到学校。这次,校方说:“我们也想给你们赔偿点儿,但学校目前真的一分钱没有,你们只好等了。”
韩志敏气愤地说:“6年时间,学校的门槛我都要踏平了,却没有得到来自学校的一分赔偿。”
监护责任不容推卸索赔抚慰金12万元
“弟弟活不见人,死不见尸。难道就这么算了吗?”手持呼兰县法院开具的“推定死亡证明”,韩志敏决定将弟弟就读的呼兰县聋哑学校告上法庭,要求校方赔偿精神抚慰金12万元。
记者电话采访该校的杨校长时,他一股脑儿地道出苦衷,表示出种种无奈:“1997年3月17日,我们学校的孙副校长看见韩志东和他的姐姐一起走出校门。后来,她来学校找弟弟时,我们才知道孩子丢了,但绝不是在学校丢的。其实,我们学校在不知道的情况下接受这个事实,挺冤的。当初为她家这事,学校老师都跟着跑前跑后,没少操心。跟保险公司进行交涉,直到获得赔偿,一切手续,都是学校帮忙办理的。现在她家反过来让学校赔偿,这不是让学校为难吗?出于人道,学校曾提出给她家几千元钱,但她家人说,12万元,少一分都不行,那我们只好等法院判决了。”
对于杨校长提到的看到韩志东离校的孙副校长,记者也进行了电话采访:“3月17日早7点多钟,韩志敏和她的弟弟找到我,说给她弟弟办《残疾证》,便走出了我的办公室,我当时就以为韩志敏把弟弟领走了。至于他们是否走出了校门,我没有看见。过后我回想起来,那天,韩志东的班主任没来,我给他们班带第二节课,就发现韩志东没在教室。”
而韩志敏对记者说:“我当天找孙副校长,交了18元的书费便把弟弟送回教室,根本没提办《残疾证》那回事,因为当时我还不知道要办证,直到19日,我才知道办《残疾症》,便再次来到学校。”
“1997年3月17日,我送孩子去呼兰聋哑学校,进校时碰到韩志敏送她弟弟韩志东上学。然后我俩一起从学校出来,同乘一辆火车回家。”这是记者从韩志敏的代理律师刘亢手中得到的一份由韩志东同学的父亲手写的证言。
采访中,韩志敏的代理律师刘亢指出,根据国家教育部颁布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中的有关规定:“学生在校期间,学校有监护的责任;如学生丢失,学校有及时告知未成年学生监护人的义务。”聋哑儿童送进寄宿学校,孩子和学校之间本身就达成了某种契约关系,学校有教育的义务,还应承担监护的责任。即使学生在上课期间被家长领走,学校也应当办理离校的手续,如果没有做到,说明学校管理存在漏洞。
截至发稿前,韩志敏仅仅根据呼兰县法院开具的韩志东“推定死亡证明”,拿到来自保险公司的5000元赔偿金,看来她的上诉之路还很漫长。她给记者打来电话说,因为去呼兰法院立案要交纳“立案费”及其他诉讼费共计8000元,目前她正在积极筹钱,争取早日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