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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学不给退学费 “文路”说到做不到
2003-08-21 11:00:37 来源:东北网-哈尔滨日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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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哈尔滨8月21日电因为不满意学校的相关条件,张桂珍的孩子入学不到一周就从双城市文路中学退学。虽经多次交涉,可该退的费用两年多了也没有退回来。

    2001年2月份,张桂珍把孩子送到了文路中学初中部学习,可是不到一周时间,孩子因为不适应而办理了退学手续。在《退(转)学登记表》上,清楚地标明,学校退给张桂珍学费、杂费、食宿费共计3505元。

    但是退学时张并没有直接拿到退款,因为按照“文路”的规定:“每年的退费时间为9月11日至17日,逾期者延至下一年这个时间办理退费”。9月份,张按期来到学校,该退的费用还是没有拿回来。不过一位据说是校长儿子的人签字画押般地在《退(转)学登记表》上写下了两行字:“从即日起按壹分利计息,截止到付款之日起”。9月4日,张桂珍夫妇还收到过文路中学的一封信,信中表示,从退费之日起付给银行同期2倍的利率;退费时间最迟不超过2002年的8月1日到12日。否则,愿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但是在一次次的交涉中,2002年的8月也过去了,退费无消息。今年3月份,文路中学财务总监赵女士让他们等到8月份。等到8月11日再打电话,答复还是再等等。

    8月14日,记者以学生家长的名义给这位赵女士打电话,她的回答基本一样:现在没钱,要等到今年的11月份。至于“校长儿子”写在《退(转)学登记表》的“承诺”,赵女士这样解释:本都没有拿回去,还谈什么利息,到时再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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