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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行乡里8年的阿城文盲村霸“李老丫”涉黑案昨公审
2003-09-02 08:03:38 来源:新晚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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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哈尔滨9月1日电 昨天上午,哈市法院2号法庭座无虚席,被公安部、高检院挂牌专案侦查,横行乡里8年的阿城市巨源镇繁兴村李淑珍等13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敲诈勒索、诈骗、非法侵入他人住宅、赌博、伪证、故意伤害、窝藏等罪名被市枪察院提起公诉,哈市法院公开审理了此案。

    李淑珍绰号李老丫45岁,捕前曾担任阿城市巨源镇繁兴村村委会主任,在法庭自称不识字,“从来不看文件,都是丈夫帮着看”。正是这样一个文盲村长,自1994年以来,与其丈夫邢兆林、女儿邢红梅及其亲属李莲臣、李勇、计并波、杨晓燕、孙小雁形成团伙,并以李淑珍为核心。为了达到称霸一方的目的,李淑珍组织邢兆林等人形成亲属链条有组织地进行各类违法犯罪活动,从而聚敛财富操纵选举,控制地方政权,欺压残害百姓,并通过贿赂国家工作人员为其提供非法保护。2002年6月21日,李淑珍因涉嫌敲诈勒索被阿城市公安局拘留,7月30日,哈市检察院以涉嫌职务侵占罪、敲诈勒索罪将其批捕。

    一、丈夫寻衅伤人,2万“摆平”公检法

    检察机关指控,1997年9月4日23时许,被害人蔡万林等6人到阿城市巨源镇繁兴村上兴利屯邢兆林家食杂店喝酒时,因结账双方发生口角,并欲厮打,邢兆林用尖刀朝蔡腹部、右上臂各剌一刀,后在送往医院抢救途中死亡。经法医鉴定:蔡万林系生前被他人用单刃刺器刺伤左腹部致肺脏损伤失血死亡。

    1997年9月至10月,在侦查取证邢兆林故意伤害一案时,时任阿城市公安局预审科科长的付文彦和预审员许广波在分别收取了李送的1000元后,违反办案程序,未按诉讼要求开展工作,由犯罪嫌疑人家属通知证人到公安机关作证,为其创造伪证机会。在证人证言出现矛盾情况先不予核实而采信对邢兆林有利的证据,后在未取笔录的情况下,对被害人一方的相关证人以寻衅滋事予以行政拘留。付在起草的起诉意见书上将认定的邢兆林刺被害人二刀随意篡改为一刀。

    1997年,时任阿城市检察院起诉科科长的马庆碌,接受邢妻子李淑珍送来的8000元“好处”,在审查该伤害案件时,未能认真审查案件的情况,同意起诉时认定防卫过当、自首情节,后在受到阿城市法院对邢兆林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的判决后,对量刑不当的判决未提出抗诉意见。

    1997年11月,时任阿城市法院刑事审判庭审判员的叶立军,接受当事人家属的吃请并收取邢妻李淑珍送来的5000元。作为本案主审人员,对相关证人崔桂平、谢超等矛盾证言不予核实,采信关于防卫过当的证据,对邢提出判三缓五的处罚意见。

    1997年11月至12月期间,时任阿城市法院副院长的于国斌,利用职务之便,接受邢家属及其委托人的吃请,收受李送来的5000元。作为主管副院长和审判委员会委员,同意叶提出的对邢兆林判三缓无的判决,后将5000元退还邢。

    二、小恩小惠,拉拢黑社会团伙成员

    检察机关指控,李淑珍对其团伙成员以许愿替还账、免费供吃供住等小恩小惠牢牢控制其组织成员。该团伙成员又以李为靠山,在阿城市巨源镇繁兴村范围内以暴力、威胁、滋扰等手段,大肆进行敲诈勒索、寻衅滋事、故意伤害、强奸、职务侵占、赌博等违法犯罪活动,严重破坏该地区经济、社会秩序。

    (一)屡次强暴本村妇女

    2000年冬某日,邢兆林将本村张某骗至家中强奸。2001年4月某日23时,邢兆林持刀窜至本村张某家中,将张按倒在床上,用被子蒙住张的头部,将其强奸。其后,又两次窜至张某家中,将其强奸。

    (二)敲诈勒索“名目繁多”

    2001年7月某日,被害人刘世春与李勇因打工及欠款一事发生厮打。李得知后伙同邢兆林等人窜至刘家,殴打其父母,并以李勇受伤看病为名强行向刘家索要3000元,赃款被李据为己有。

    2001年9月某日,被害人徐文成在阿城市巨源镇繁兴村上兴利屯张莲会家地里偷32穗包米时,被邢兆林发现带到家里,李把徐文成送到派出所后,以罚款为名骗得徐家人4500元。派出所收取200元罚款后将徐放回,李得赃款 4300元,被其挥霍。

    2002年3月某日,李淑珍以其夫邢与张某有男女关系为借口多次殴打张某,张某与其夫招惹不起,便离家出外躲避。李找不到张某夫妇,遂窜至张家,将玻璃砸碎,伙同邢红梅以两人关系对其造成精神损失为由,向其家人索要7000元,赃款被其全部挥霍。

    李淑珍得知张某夫妇曾躲到小山村靠山屯王成家居住,遂对王产生不满,于2002年5月24日21时,伙同邢兆林等人窜至王家,未经主人同意,将房门撬开,对王成等人进行殴打。

    2002年4月7日17时许,李淑珍以其夫邢与张某有男女关系时,张燕为张某看孩子为由将张燕打伤,并伙同邢兆林、徐晓利(另案处理)、李莲臣、李勇窜至张家索要400元,而后李指使3人到张家再行索要2000元不成情况下,将张燕家两头耕牛强行牵走卖掉2050元,赃款被其挥霍。

    (三)聚众赌博“专车接送”

    2002年3月,李淑珍伙同其夫邢先后于阿城市巨源镇繁兴村上兴利屯邹成学家中及自家中三次设立赌局,充当赌头,召集庞永林等20余人前来行赌,并提供赌博工具安排车辆接送,从中抽取红利,非法获赃款3000余元。

    (四)大闹公选现场,冒领选票当上村长

    2000年3月,李淑珍在阿城市巨源镇繁兴村选举村长时,伙同邢兆林、邢红梅等人辱骂工作人员牛玉环,大闹会场,导致选举工作无法正常进行,并指使计井波等人威胁恐吓群众投票给李淑珍,安排人员冒领选票导致半数人员无法参加投票,致使李淑珍以弄虚作假、威胁滋事的手段当选繁兴村村长。

    (五)强占他人良田20亩

    2001年2月5日,徐晓利因打麻将与于久文争吵并被于砍伤。李淑珍得知后伙同邢兆林、李莲臣、李勇窜至于家,殴打于父并索要2000元未果。后李强行将于家2亩地占为已有,在于多次上访告状后,仍拒不归还于家土地。

    李淑珍、邢兆林以威胁恐吓手段强行从张艳、张久鼎等人家中借来钱财、黄豆并拒绝返还,折合人民币8000余元。

    三、欺行霸市,无人敢管

    邢兆林因对来往的客车收费问题不满,组织张长华等人将通往巨源镇上兴利屯的道路涵节坟路段的涵洞水泥管挖出,导致路面毁坏,车辆无法通行、被害人张彦华、王德福骑摩托车经过此处时摔伤,严重破坏了社会秩序。

    1997年6月某日,李淑珍得知杨淑华到镇里状告其不供水,导致秧苗旱死一事非常不满,伙同邢兆林窜至杨家殴打杨淑华母子,致使二 人被迫离家出走,不敢再回该屯居住。

    打跑杨淑华后,李因找不到杨,对其弟弟产生不满,伙同邢红梅窜至繁兴村财会室将杨弟打伤,窜至其家强行搬走音响一套及电视机一台,后经巨源镇派出所调解才将上述物品归还。

    1999年7月某日16时,李淑珍因商量修路一事,对被害人李有才不满,将其打伤。同年,8月某日16时,李淑珍得知李有才没有通过她而到东华砖厂订砖后产生不满,在村口拦住李有才,用砖头将其打伤。2001年6月,李有才因琐事与邢兆林发生口角,李淑珍打李有才 一耳光后被众人拉开。

    四、利用职务,侵吞百姓“血汗钱”

    检察机关指控,1996年至1999年,李淑珍担任阿城市巨源镇繁兴村上兴利屯屯长以后,利用职务之便伙同邢兆林侵吞小荒地款21370元、机动地款33508元。为了将本村村民李艳国承包权占为己有营利,伙同邢兆林自立收费标准,迫使李艳国将水并承包权交与其经营,并将超收水费9995元据为已有。

    2000年,李淑珍担任阿城市巨源镇繁兴村村长后,利用职务之便,伙同邢兆林将收到的上兴利屯摊派款29826元据为已有。2002年3月,李淑珍利用群众名章帮助农民办理贷款之机,将胡清武等人800元超数额贷款占为已有。

    庭审中,李淑珍等人部分否认检察机关的指控。据悉,本案正在进一步审理当中。

责任编辑:超级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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