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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市交通局公布执法"八不准" 稽查乱执法开除公职
2003-09-06 02:43:57 来源:东北网-黑龙江晨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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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哈尔滨9月6日电 针对交通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的违法违纪问题,今天,哈市出台了交通行政执法人员“八不准”,执法人员如违法行政、滥施处罚,将被开除公职。这是记者今天从哈尔滨市交通局召开的创建良好经济发展环境,整顿交通行政执法队伍大会上获悉的。

    近日,哈市发生了两起交通执法人员勒卡车主案件,哈市交通局对两起案件进行了公开处理,其中两人被清除出执法队伍,一人下岗待业。为杜绝违规执法现象的发生,哈市交通行政执法人员“八不准”规定:交通行政执法人员不准着便装、无证、一人上路稽查;不准着装在公共场所饮酒、进入营业性娱乐场所;不准参加管理相对人安排的与执法活动有关的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准殴打、野蛮对待管理相对人;不准将已确认的违法车辆私自放行,使用被扣车、船;不准违法行政、越权执法、滥施处罚、以权谋私、勒卡索贿;不准使用诱导性语言诱导管理相对人从事违法经营活动;不准从事非法经营活动或为非法经营者充当保护伞。对违反以上规定者,将给予行政记过、开除公职或追究刑事责任的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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