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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公安厅推出50项便民措施
2003-09-11 18:20:10 来源:东北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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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哈尔滨9月11日电 (记者  雷蕾) 护照按需申领、增设手动档轿车考试、非婚生子女也可落户……今天,黑龙江省公安厅召开新闻通报会,正式向社会公布在户籍管理、交通管理、出入境边防管理、消防管理等四个方面实行的50项便民利民措施。
 
    计划外生育、非婚生婴儿也可落户
  
  过去,很多城市因为社会综合承受能力不足的原因,对实行婴儿落户随父随母设置了一些限制性条件,诸如婴儿随父落户要求达到一定年龄,计划外生育、非婚生育的婴儿不能随父落户等,一些孩子因此沦为“黑户”。
 
  此次黑龙江出台的便民利民措施有这样一条:出生登记落户不论婚生或非婚生,一律凭出生医学证明办理随父随母落户,不再向群众索要其它证明材料。
 
  省公安厅副厅长王小溪这样看待这一措施:自然人已经来到这个世上,就应享有成为公民的权利,所以不管是否属于超生或非婚生育的婴儿都可以落户,且随父随母可以自愿选择,新公布的规定有利于切实保护公民依法申报登记户口的合法权益,也更有利于人口管理。但同时派出所在办理出生落户过程中,发现违反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生育的,在办理落户手续后,应及时通报给当地计划生育部门,以便加强管理和征收社会抚养费。
 
    更名程序由繁到简
 
  “以往更名十分复杂,需要派出所提交到公安分局,再由分局提交到市局,层层审批,如果不拖人的话没两三个月根本办不下来”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户籍民警这样告诉记者。而新公布的便民利民措施中将更名手续进一步简化,未满16周岁未成年人要求更名的,派出所内勤可直接受理,经派出所长审批后即可办理。
 
    居住10年以上有房产 一家三口都可落户
 
  便民措施中还规定:对于在大中城市不符合其它落户条件,但居住十年以上,有合法产权住房,并有稳定收入的,本人、配偶及子女可在当地申请落户。据介绍,以往黑龙江的各个城市都有不同的购房落户政策,但多是要求房价高于一定数额。此次出台的便民措施对于那些长期在城市居住,但始终无法落户的人群无疑是一大福音。
 
    驾照多了“Z”证
 
  黑龙江残疾人徐滨已成为便民措施的受益者,9月1日,他和其它7名残疾人经过严格的考试和测试,率先在全国领取了残疾人Z型学习驾驶证、自动档行驶证和牌照,实现了多年来的驾车梦。
 
  此次黑龙江交通管理方面的便民措施中增加手动档考试轿车,满足了轿车进入家庭及广大汽车驾驶人员的要求,考试车型原则上统一使用捷达轿车。

  据悉,交管部门增加“Z”照是小型自动挡客车准驾证,申请条件与小型客车一致。任何符合条件的市民,包括左下肢残疾的人员都可报考自动挡准驾车型。对现在已有小型汽车准驾车型驾驶证的人员,驾驶证上不再签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准驾车型,可以驾驶小型、微型自动挡载客汽车。
 
    护照按需申领 
 
  便民措施中规定,年内将在哈尔滨、大庆、黑河三个城市实行居民凭身份证、户口簿按需申领护照。还规定在哈尔滨、黑河、大庆三个城市实行按需申领护照的同时,除规定的国家工作人员外,居民申请办理《往来港澳通行证》、《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的,免交工作单位或者公安派出所的意见。
 
  此外,今年10月底前,将在互联网上建立公安出入境管理信息网页,将出入境管理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及申请人办理证照进度、证照收费标准、办理时限等定期公布。同时,建立外国人临时来华网上住宿登记申请,为来黑龙江的外国人增添一个足不出户的方便途径。
 
    消防合不合格网上查
 
  今年10月底前,黑龙江各地市级公安消防部门在互联网上建立网站,公布消防行政审批结果,提供消防安全培训成绩查询。9月底前,哈尔滨、齐齐哈尔两市消防部门试行互联网申报受理业务。
 
  公安消防部门还将在“黑龙江消防信息网”上公布最新消防法律、法规、规章和消防技术标准,公示办事程序和时限,提供建筑消防审核验收、公众聚集场所开业(使用)前检查等审批事项的表格下载服务,受理群众网上举报和投诉,完善互联网上便民服务。

  附:黑龙江省公安厅推出50项便民利民措施

责任编辑:岳同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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