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9月17日电喜爱记日记的妻子,竟然把在外面苟且的经过全部记录下来,结果被早有疑心的丈夫发现。丈夫拿着这本“黄色小说”一样的日记,将妻子告上法庭,请求法院判令离婚的同时,向妻子索赔精神损失2万元。
读者新报今天报道说,9月初接手此案的大庆市龙凤区人民法院民庭经过审理后进行了宣判。
丈夫称,他由于性功能病变,不能满足妻子的生理要求。于是,从事个体生意的妻子有了外遇,经常夜不归宿,这让他心生不满。而更让他气愤的是,有人风言风语说妻子在外边当了“小姐”,但他一直没有抓住把柄。通过暗暗观察,他发现妻子深夜回来后,经常在一本红色笔记本上记录什么,然后偷偷放在抽屉中锁起来。一天,趁妻子没在家,他将抽屉撬开拿出那本日记,一翻看,差点没把他气晕。原来妻子记录的是她在一些宾馆、出租屋等地与一些男人的床第之事,详细得胜过黄色小说。第二天,愤怒的丈夫将妻子告上法庭。
然而意外的是,在法院开庭审理时,妻子称“日记”记录的并非是她与别人的苟且之事,而是自己爱好文学,里面描写的都是她创作的小说情节。这让丈夫一时语塞,更让法官惊讶。
经过审理,法院确认夫妻二人确实感情破裂,准予二人离婚,财产进行了平均分割,没有支持丈夫的精神损失赔偿。
报道说,主审法官刘铁军认为,男方仅出示了一本女方所写的日记,不足以证明女方有过错。“日记”内容只是间接证据,没有其他辅助证据予以佐证,所以男方索要精神赔偿不能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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