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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一邮电储蓄所营业员挪用存款18万
2003-09-22 06:44:05 来源:东北网-黑龙江晨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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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哈尔滨9月22日电李某在担任邮电所营业员期间,利用职务之便,采取私自挂失该所储户存款,然后冒领存款的手段,分两次将18万元挪用。日前,检察机关以涉嫌挪用公款罪对李某提起公诉,哈尔滨市动力区法院以挪用资金罪对其进行了判决。

    今年18岁的李某只有初中文化,是国有企业哈尔滨市邮政局南岗分局革新邮电所营业员。2001年7月,李某利用职务之便,违反工作纪律,伪造储户挂失存款单据,擅自将一名储户的人民币10万元存款挂失后冒领,用于营利性活动。见无人察觉,一个月后,李某又以同样手段将储户赵某的人民币8万元存款挪作营利性活动。两个月后,李某又将这两笔存款悄悄地返还到账户上。

    不久,李某挪用存款的事情败露,检察机关以涉嫌挪用公款罪对其批捕并向法院提起公诉。在庭审过程中,李某面对充分的书证及人证对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动力区法院一审审理认为,李某身为国有企业中的非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私自挪用本单位资金用于营利性活动,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挪用资金罪。鉴于其系初犯,赃款已于案发前返还单位。一审判李某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

责任编辑:张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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