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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局副局长将六人违规取保候审 徇私枉法被判刑
2003-10-15 05:23:54 来源:东北网-黑龙江晨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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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10月15日电 原双城市公安局副局长李泽任双城市周家镇公安分局局长期间,在处理一起殴打他人致死刑事案件时,徇私舞弊,以收取巨额取保金的名义将6名涉案犯罪嫌疑人全部取保候审。近日,李泽因犯徇私枉法罪被判刑。

  1998年2月26日15时许,双城市周家镇居民杨亚荣、刘业涛为索债,纠集王生有等5人到哈市南岗区北京街,将在哈市经商的江苏个体业者龚强强行带到周家镇,并对龚强进行殴打,致使龚强身体多处受伤并死亡。案发后,周家镇公安分局立案侦查,并将犯罪嫌疑人刘业涛、刘海英刑事拘留,其他犯罪嫌疑人在逃。

  同年6月8日,刘业涛、刘海英被双城市公安局以“不是该案主要犯罪嫌疑人,现责任不清,已超期羁押”为由取保候审,收取二人保证金8万元。而制造这场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丑剧的幕后人竟是时任双城市公安局周家镇公安分局局长的李泽。此后,在逃的涉案犯罪嫌疑人杨亚荣、王生有得知刘海英、刘业涛被取保候审的消息后,便开始找熟人和李泽疏通关系,分两次共送给李泽15000元。李泽收钱后在未履行任何法律程序的前提下,对杨、王二人口头取保,并以收取保证金的名义对二人罚款4万元。

  当年6月、10月,李泽又擅自决定对此案中已归案的重要犯罪嫌疑人刘占军、蒋喜臣取保候审,以收取保证金的名义对二人分别罚款55000元和35000元,其中8000元付给被害人家属作赔偿金,之后对该案未再追诉。

  今年5月24日,已任双城市公安局副局长的李泽因犯徇私枉法罪,被双城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零六个月,缓刑三年。

责任编辑:岳同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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