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哈尔滨11月30日电 37岁的哈市市民李女士由于被哈医大一院诊断为子宫肌瘤,结果子宫被全部切除。然而,术后的病理检查却显示她只是子宫内膜增生。永远丧失了生育能力的李女士悲痛欲绝,医院却说:“经院内专家会诊,该治疗‘方案得当,处置合理’。”
据李女士介绍,她由于月经不正常,子宫经常流血,于今年1月来到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做检查。妇一科的孙云桥教授和其他医师给她做了内诊检查后,告诉她,在她的子宫颈部有一个较大的肌瘤,而且很容易发生癌变,最好做腹式子宫全切除手术。
为了避免癌变,李女士与爱人反复商量后,接受了大夫的建议,同意做子宫全部切除手术。1月23日下午,1个多小时的手术做完后,李女士的丈夫白某向医护人员询问肌瘤状况,结果得到的回答都十分含糊。2月10日办理出院手续时,白某发现,妻子的术后病理诊断竟是“囊性子宫内膜增生、宫颈慢性炎伴腺体鳞化”,并不是先前诊断的“子宫肌瘤”。
李女士夫妻二人顿时惊呆了。正是由于当时对医院和大夫的信赖,他们才同意将子宫全部切除。如果不是子宫肌瘤,还用得着做子宫手术、甚至全部切除子宫吗?
为了弄明白这个手术该不该做,李女士夫妻拿着住院病历、手术记录、病理检查报告、医嘱、出院小结等相关资料,四处向专家讨教。他们还查找学习了大量妇科专业医学书籍,最后得出的结论是:主治大夫在检查时,仅凭B超和内诊,而没有经过更科学的病理检查就确定切除子宫是不严谨的。正是这种不严谨造成误诊,最终的结果是使一位妇女永远失去了生育能力。
据李女士夫妻介绍,他们随后多次到哈医大一院讨要说法,要求院方进行赔偿。期间,哈医大一院医务科的一位工作人员承认此事院方有一定的责任,愿意私了解决。但由于双方在赔偿金额上分歧很大,故没有达成协议。5月15日,哈医大一院医务科出具了《关于李某某医疗情况说明》,说明上写着“医院经组织院内有关专家会诊后认为:该患者入院诊断明确、相关检查充分,治疗方案得当,处置合理,整个医疗过程符合医疗技术操作规范,不构成医疗事故”。李女士对这份没有任何专家姓名及签字的会诊结果提出了质疑。后来,院方同意重做鉴定,但称部分专家不在哈市,让李女士耐心等待。半年时间过去了,李女士仍没有等到结果。
据李女士讲,在进行手术前,为了安全保险,白某分别给了主刀大夫、医生和麻醉师500元、300元和100元的红包。令白某没想到的是,术后不久,主刀大夫就找到他,要将500元红包退回,但白某没有接受。
在李女士提供的一些治疗原始材料的复印件上,清楚地记载着不同的诊断结果:
1月22日门诊收治诊断:子宫颈部肌瘤,子宫不正常出血继发贫血。
1月23日手术记录:子宫前位常大小,活动度良好,宫颈前唇增厚,似前壁肌瘤,双侧附件无异常,遂行腹式子宫全切除术。
1月24日,也就是术后第二天的病理检查报告单上的诊断则是:子宫内膜增生、宫颈慢性炎伴腺体鳞化。
为了全面了解情况,记者日前来到哈医大一院采访。据该院一位负责同志介绍,今年5月15日,院方已经组织院内有关专家对此进行了会诊,结论是:入院诊断明确,相关检查充分,治疗方案得当,处置合理,整个医疗过程符合医疗技术操作规范。本月18日下午,院方又重新组织专家进行了第二次鉴定,结果与第一次完全一致,院方认为医院没有任何责任。
对于术前与术后不同的诊断,这位负责同志解释说,主治医生在术前一般是根据自己的经验来分析病人的病情,术前的临床诊断与术后病理报告结果存在差异,是很正常的事。
当记者问及是否有主刀医生主动退红包的事情时,这位同志说,多年来,向医生送红包已成了医患之间一条不成文的规定。
记者随后提出要采访当时的主刀医生孙教授,这位负责同志表示,作为一名资深医生,在其一生工作中不可能不出现一些错误,特别是类似的纠纷是每一名大夫都不愿发生的,现在与其见面不合适。
记者随后咨询了哈市一些知名的妇产科专家。他们认为,囊性子宫内膜增生、宫颈慢性炎伴腺体鳞化是较为常见的妇科病,一般来讲用不着将子宫全部切除。对于特殊病情可以考虑切除部分子宫,将子宫全部切除的治疗方法很少采用。
省内某大医院的一位妇科专家介绍说,子宫内膜增生属子宫功能性出血范畴,与子宫肌瘤完全是两回事,在临床诊断中是比较好区分的。即使一时难以判断,在选择子宫全切除这样的大手术前也应先取样做病理检查进行确诊。据这位专家介绍,一般位于宫颈处的子宫肌瘤可进行锥形切除、阴道核除或药物介入治疗,宫颈可以保留,单纯性、不十分严重的肌瘤没有必要行全子宫切除术。子宫内膜增生一般采用激素治疗或人工刮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