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哈尔滨12月5日电黑龙江省日前出台《(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的实施细则,对全面实施教师资格制度,做好全省教师资格的认定及管理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教师资格制度是国家实行的一种职业资格制度,一经取得,在全国范围内不受地域限制,具有普遍适用效力。今后,教师资格将成为我省教师任教的“职业许可证”。实施细则将教师资格分为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等7类。
目前我省共在教育系统内认定各类教师资格 146539人,首次面向社会人员认定教师资格工作也已启动,明年4月至5月将完成首次面向社会人员的教师资格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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