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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经济报:民工兄弟为何难讨工钱
2004-02-05 19:11:38 来源:黑龙江经济报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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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隆冬下雪季节,很容易勾起人们对回家过年的期盼。只有在这岁末的时节,辛勤劳作了一年的民工兄弟们,才可以暂时告别异乡打工的生涯,回到故乡,等待春节的到来和团圆。可是工钱能否准时、足额拿到却成了民工兄弟们眼下最大的担忧。近日报载,山东省出台措施明令企业不得克扣民工工资,不惜动用行政权力维护民工权益。在目前情形下,通过各级政府的行政权力解决拖欠农民工资问题,不失为一种有效的权宜之计。

    农民进城务工,付出辛劳,拿到工钱本是天经地义之事。产生纠纷也本可以通过市场自然调节,协商调解,或者诉讼打官司。但拖欠民工工资近年来却演变成了普遍性的社会问题,甚至让党中央和国务院领导同志都为之牵肠挂肚。我们不得不对民工工钱问题上的市场调节失灵发出追问。

    农民进城务工,在身份上难以与用工单位形成真正平等的合同主体关系。这背后的根本原因是农民工在劳务市场上供过于求,就业艰难。这种状况很难让农民兄弟们挺直腰杆儿,据理力争。与用人单位在签订劳动合同时,为了得到一份来之不易的工作,他们情愿接受合同中的不公平条款。正是这种民工个体无法改变的社会境况,在农民工进城的第一天起,就决定了他们在就业问题上的弱势地位。蜂拥进城的民工潮,过剩的劳动力供应,强化了用工单位蚕食民工权益的野心:这活你不干了,自有人干!所以在农民就业问题上,政府应当运用宏观调控手段加以引导,逐步改变农民就业困难问题。

    农民进城后的权利救济途径不通畅,助长了工头企业主们肆无忌惮地侵犯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任意克扣、拖欠民工工资。首先,农民进城务工带有随机性,他们与用人单位之间要么没有劳动合同,要么劳动合同条款不尽公平,这为日后劳动仲裁和诉讼设定了障碍,使胜算几乎化为泡影。其次,农民工就业带有即时性,缺乏稳定和归属感,缺乏像工会一样的组织来替自己伸张权利。民工单枪匹马与强大的用工单位叫板近似于螳臂当车。第三,农民每日沉溺于繁重的体力劳动,缺乏相应的法律知识去启动劳动仲裁程序,或者干脆就没有精力和财力去“对簿公堂”。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不能事无巨细,对待拖欠民工工资问题,政府适度干预只是治标之举。政府应考虑怎样畅通民工的救济渠道,让民工在陌生的异乡都市能够既经济又方便地诉诸劳动部门或审判机关,以及时解决自己的权益维护问题。这才是解决民工工资拖欠问题的长久之计。

责任编辑:隋洪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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