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哈尔滨12月13日电 (记者刘婧佶)今天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审查通过《哈尔滨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今后“随地吐痰、吐口香糖罚款20—200元,在道路等公共场所焚烧冥品罚款50—100元”,
新《哈尔滨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共八章七十五条,对市容管理、环境卫生管理、城市垃圾管理、环境卫生设施管理以及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制度、法律责任等作了具体规定。
哈尔滨市城市管理局市容处处长李明奇说,新《条例》进一步明确了户外广告等户外设施及条幅的审批和设置,规定了设置公共揭示栏在城市道路、临街建筑上设置夜景灯饰等内容。在环境卫生一章中,对搭建鸽舍、街头洗车、庭院堆放杂物、公共场所焚烧冥品等严重影响环境的行为作了相应的禁止性规范。在适用范围上,由本市建成区的范围扩大到本市的建成区以及其他实行城市化管理的地区。
哈尔滨市市容管理局副局长舒强说,制定此条例的目的并不是想要罚谁,而是希望大家知道什么是违法的,是不应该做的,《条例》的警示的作用要大于处罚作用。但是在实施过程中,一些人会不理解为什么吐口痰会被罚款20元以上,甚至是200元,可能会产生抵触情绪,这就需要对这部条例大力宣传和执法人员的耐心解释。
据了解,根据新《条例》收取的罚款,将集中起来用于城市公用设施的建设和维护。
哈尔滨市于1994年制定的《哈尔滨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实施9年来,对加强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保障市容环境卫生事业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责任编辑:张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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