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哈尔滨12月15日电记者近日从哈尔滨市行政执法局了解到,一些因占道经营等违法行为被处罚的商贩,因其暂时扣押的物品价值不如罚款数额高,最终选择放弃被扣物品,致使行政执法局的仓库内被各类扣押品堆积。
6日,记者在南岗区行政执法局的仓库内看到,各类物品将20余个分类仓库塞得水泄不通,其中包括背包、千斤顶、液化气钢瓶以及烧烤箱等物品。有的仓库内还散发着霉味,很多物品上积满了厚厚的灰尘。记者在仓库内看到一个千斤顶的入库标签上写着:2001年10月。据负责仓库保管的曹科长介绍,按规定,执法人员在取缔商贩的违法行为后,行为人只需缴纳罚款便可凭罚款收据将被扣押的物品取回。然而就三轮车来讲,行为人使用三轮车进行占道等违法行为,要被处以500元至1000元罚款,而一辆三轮车的价值不足200元。权衡利弊,一些商贩在被处罚之后,往往选择不接受处罚,放弃被暂时扣押的物品。最多的时候,仓库登记在押的三轮车超过1000辆。
按照有关规定,暂时扣押的物品如果在一定期限内无人领取,要定期向上级财政部门上缴,并由财政局罚没处进行拍卖或销毁。一部分罚没品由于破损严重成为废品(如从街上清理下来的木板、破旧椅子等),没有拍卖价值,执法局对其只能自行处理。据动力区行政执法局副局长王福林介绍,为了存放这些暂押品,该局每年需要支付3万元至5万元的场地费。
目前,该如何处理这些暂时扣押的物品成了执法人员面临的新课题。王福林认为,今后应彻底转变执法观念,在加大执法力度的同时,应减少对物品的暂时扣押处罚行为,以教育清理为主。罚款时,尽可能让罚款的数额在被暂时扣押物品的价值之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