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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化市要求干部恪守“八不准”清廉过春节
2004-01-07 15:20:21 来源:东北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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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哈尔滨1月7日电 今天上午,绥化市委书记胡世英在绥化市一届十四次全委(扩大)会议上提出“八不准”,要求广大干部清正廉洁过“春节”。

    绥化市“八不准”内容包括:1、不准接受、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主管范围内的下属单位和个人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2、不准接受下属单位和地方部门及企事业单位用公款安排的私人旅游活动;3、不准到企事业单位报销应由本人、配偶及子女支付的个人费用;4、不准接受与本人行使职权有关的单位、个人提供的奖励和赞助;5、不准用公款大吃大喝和用公款支付高消费的娱乐活动;6、不准下级机关借拜年名义到上级机关所在地宴请机关工作人员和领导;7、不准下级机关向上级机关和领导赠送土特产品或其它礼品;8、不准搞相互走访拜年,特别是不准借机搞赌博性活动。

    绥化市委要求,广大干部特别是班子成员要恪守规定,做好表率,严格做好这项工作。如若违反,一旦发现将从严追究责任。

    此前,绥化市纪委下发了《关于元旦春节期间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有关规定的通知》,各县市区和市直机关工委进行了传达和学习。1月2日,绥化市委副书记、市长于莎燕还主持召开了专门会议,要求广大干部廉洁自律过春节。

责任编辑:隋洪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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