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东北网  >  东北网黑龙江  >  经济·旅游  >  经济
搜 索
巴曙松:东北振兴新项目莫成催生银行不良资产温床
2004-01-09 21:40:20 来源:东北网  作者:
关注东北网
微博
Qzone

    东北网哈尔滨1月9日电 (马云霄 记者 曹曦)提起振兴东北,争取新的项目往往成为一些机构努力的目标。然而如果没有一个良好的、市场化的投融资体制,辛辛苦苦争取来的新项目,往往不仅不能推动存量的改组,反而成为新的包袱,成为催生银行不良资产的温床。“因此,化解不良资产要重点从投融资体制的深化改革着手。”在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金融高层论坛上,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副所长、研究员巴曙松亮出观点。

    实际上,在几乎所有的经济体制改革中,投融资体制改革的影响最为广泛,但是当前投融资体制改革在整个经济体制改革中的进展也相应最为滞后。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核心,是建立对政府投融资行为的市场化约束激励机制,建立权责清晰的出资人制度。这实际上与政府职能的转变、国有企业的改革、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改革、以及金融体制的改革等密切相连。

    当前,在整个投融资的决策流程中,是行政机关,而不是企业,在进行投资决策而并不承担相应的风险和责任。这样,就必然使得国有资本投资的主体不明确,表现为没有一个主体能够对投资项目的筹资、建设、经营、偿债和取得资本回报负责。在行政审批体制下,这种无人负责又必然导致更为严格、更多部分的审批过程和环节,自然使得投资决策中往往是非经济目标占据主导地位,繁杂的审批程序,巨大的寻租机会,同时还伴随着行政领导直接决策的“首长工程”、“样板工程”。这种缺乏责任约束的投资决策直接侵蚀了企业的投资决策自主权,威胁到社会资金的使用效率和金融机构的资金安全。

    当前,以振兴东北为背景,巴曙松建议可以考虑在东北率先进行投融资体制改革的试点。从方向上,政府部门必须逐步放松对项目审批的控制,同时项目审批权的下放也必须以企业的出资人到位为前提。在投融资体制改革的具体操作上,要大幅度简化、下放和取消现行的投资审批,将投融资决策的权力归还给企业,防止长期以来在行政审批中形成的决策随意、效率低下和无人负责的弊端,在基础设施和公益事业领域的投资,也应当在适宜于市场化经营的领域尝试市场化的投融资方式,鼓励各级政府通过贴息的方式支持公益性项目建设。要推进投资主体的多元化和融资方式的多样化,进一步放开竞争性领域和一些基础设施项目对社会投资的准入限制,除极个别的特殊领域之外,都要向国内外投资者开放;要放松对于利率等金融杠杆的管制,放松民间资本进入金融行业限制;要将为中小企业培育一个良好的融资环境作为投融资改革的重要内容。

    简而言之,整个投融资体制改革的关键,并不是缺资金的问题,而是由谁来投资、如何投资的问题。而衡量投融资体制改革的进展,关键的因素在于考察政府的投融资行为究竟是采用计划经济体制下以缺乏约束的行政审批为主的项目管制,还是采用市场经济条件下有清晰的权责约束、以间接的金融市场调控为主的金融市场调控。在一个完善的市场经济体制下,政府在投融资方面的主导性职能,并不是自己直接参与投资和审批了多少项目,而是政府是否能够为经济体系中的投融资双方提供良好的、高效率的融资环境。

责任编辑:超级管理员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