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哈尔滨1月9日电(记者 曹曦)如何处置东北金融机构不良资产处置成为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金融高层论坛的热点话题。与会专家学者纷纷建言,处置东北金融机构不良资产要开个综合“药方”,只吃其中一味药是不见效果的。
秦池江:不能把处理不良资产贷款变成大规模“洗钱”活动
中国金融学会副秘书长秦池江认为,在资不抵债的企业中,确实有一部分是企业内部或主管部门腐败所造成的资产流失和财产损失。这是社会经济生活中的毒瘤,不能把处理不良资产贷款变成大规模“洗钱”活动。在弄清经营失败的原因、查清主要责任人过错、追缴非法所得的基础之上,确定产权改制方向,并按原隶属关系冲销呆账损失。在清理过程中,一律停息挂账,并由政府制订“债权凭证”,债权追索期可定为十年,十年之后原则上不再追索,由政府专案核销。
巴曙松:新项目不能成为催生银行不良资产的“温床”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副所长巴曙松说,提起振兴东北,争取新的项目往往成为一些机构努力的目标。这有其现实的合理性,因为作为增量的新项目对于促进老工业基地的存量调整是有积极的促进作用的。但是,如果没有一个良好的、市场化的投融资体制,辛辛苦苦争取来的新项目,往往不仅不能推动存量的改组,反而成为新的包袱,成为催生银行不良资产的温床。因此,化解不良资产要重点从投融资体制的深化改革着手。
臧景范:遵循“四新”采取超常规手段化解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黑龙江银监局党委委员、副局长臧景范指出,要用“新思路、新体制、新机制、新方式”加快处置东北银行业的不良资产,增强政策敏锐性与创新意识,尝试新方法,实施新举措,采取超常规手段。对事实上已经损失的政策性不良贷款,尤其是国有独资商业银行由于政策性因素造成的行业性不良贷款,要争取国家专项核呆政策解决。对有盘活潜力的政策性不良贷款应该实施二次剥离,国家相应出资弥补银行资本金。对银行经营性原因造成的不良贷款,本着新老分开、分类处置的原则,用创新的政策与办法加快清理处置。建立协调机制,实施配套措施,完善社会信用环境,为加快处置不良贷款提供相关支持。组成大项目不良贷款推进组,一个厂一个厂、一个项目一个项目地推进不良贷款的处置,为处置不良资产创造宽松的政策、信用、法律和市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