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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老年人伸出援助之手 哈市老年法律救助中心挂牌
2004-02-19 06:20:53 来源:东北网-黑龙江晨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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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2月18日电 从今天起,当孤寡、贫困老人面对受赡养权、受扶助权、婚姻自主权、自由处分财产权、继承权等权利被忽视和侵犯时,不再无助。为哈尔滨市老年人提供的法律援助机构——哈市老年法律救助中心今天挂牌,《哈尔滨市老年法律救助暂行办法》正式颁布。

    据了解,哈市共有老年人口107.7万人。老年人虽然很大程度上脱离了社会生活,但仍经常面临自身权益受到侵害的问题。哈市老龄委助老办自1998年开展老年法律咨询业务以来,共受理了130多位老年人的维权投诉。其中来投诉的老年人中,近70%是因房产、财产、婚姻等和子女发生纠纷的。面对自身权益受到侵犯,作为弱势群体的老年人更多地选择了“忍”。有的老人不知如何运用法律;有的是怕与子女“撕破脸”后,自己的晚年生活更加凄凉;有的老人认为“家丑不可外扬”,打官司太丢人;而有的则是苦于家庭生活的贫困,打不起官司……面对种种障碍,老人们的维权防线显得尤为薄弱。

    为更好地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保障经济困难的老年人获得必要的法律服务,哈市老龄委与哈市司法局成立了老年法律救助中心。今后,哈市老年人可凭借《低保证》、《职工特困证》、《下岗证》、《失业金领取证》中的任意一个证件,或当地乡、镇政府出具的经济困难证明就可申请法律援助。法律救助形式包括法律咨询、代拟法律文书,刑事辩护和刑事案件中的代理、民事诉讼代理、行政诉讼代理、非诉讼法律事务代理以及其他形式的法律救助。

    在挂牌仪式上,法律救助中心承诺:认真、耐心地接待每一位来访的老年人,对老年人申请的法律援助受理后,15日内做出是否救助的决定,并于决定后2日内答复申请人;15日内不能做出决定的,可延长审查时间,但延长时间不超过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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