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哈尔滨2月19日电 近日,记者在黑龙江省交通征费稽查局获悉,目前,我省市民已到指定地点交纳2004年养路费。让市民等待了5年的“费改税”依旧未能实施,原因何在?
2004年1月13日,国家税务总局局长谢旭人在国务院新闻办记者招待会上表示,取消养路费已经进入审批程序。目前燃油税还没有开征,主要是考虑到油价的影响,当油价合适时,会开征燃油税。
据省交通征费稽查局人士介绍,我国倾向于在生产环节征收“燃油税”,这就存在如何对航空、铁路等非公路部门进行利益补偿的问题;如果在零售环节收取,管理会相当困难;我国农民用油量非常大,有些烧油的农机不占用公路资源,对柴油加收燃油税会增加农民负担。同时,由于原油价格不断飙升,收取燃油税会增加运营车辆的成本,与改革初衷相违背。以出租车为例,费改税后,一个月将增加费用500 650元。
因此,“费改税”出台的良辰吉日还需等待。根据交通部要求,目前我省已开始了养路费征缴工作,今年我省将在便民服务上做足文章。
据省交通征费局介绍,为解决执法不扰民的问题,目前我省已通过招标形式购买了30台电子稽查系统,4月1日起将在全省主要城市、主要路口安装,该系统将对不缴纳养路费的车辆做到迅速识别并报警,识别率为99%%。届时,抽查养路费时,将无需停车检查。同时,为解决车主交费难的问题,该局将与银行合作,通过银行代收代缴养路费。
看来,虽然费改税尚需时日,但市民得到的服务却更便捷了。
新闻背景
从1999年10月底开始,国家立法通过征收燃油税。《公路法》第三十六条修改为:“国家采用依法征税的办法筹集公路养护资金,具体实施办法和步骤由国务院规定。”
节约能源减少污染,缓解道路拥堵,降低征税成本,这是征收燃油税解决的三大问题,然而,这么一个兼顾效率与公平的费税改革措施,时至2004年仍未实施,燃油税依然没有出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