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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哈尔滨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实施 一市民被罚200元
2004-03-02 07:40:32 来源:东北网-哈尔滨日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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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3月2日电 昨天,哈尔滨一市民因为随地吐了一口痰被罚款200元,成为新《哈尔滨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实施首日被上限处罚的第一人。

  昨早6时,天刚蒙蒙亮,南岗区行政执法人员就上岗巡查。6时17分,在松花江街与海关街交口,刚从哈尔滨长途客运站出站的王洪涛很随意地将一口痰吐在了人行道上。巡查到此的执法人员拿出了1月31日刊登新《条例》的《哈尔滨日报》让王洪涛学习,并对其进行了处罚。

    按新《条例》第34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对于随地吐痰的行为,责令清除并处以20元以上200以下罚款。吐痰者王洪涛被处以上限200元罚款,并被责令清除痰渍。据王讲,他的嗓子不好,一直有随地吐痰的习惯,这是第三次被查处了,但前两次仅罚款10元钱,就没当回事。

    据南岗区城管行政执法局局长郭学春介绍,对王洪涛进行上限处罚,是因为处罚金额是按照违反条例行为发生的地点、情节及当事人对违章行为的认识程度来认定的。这口痰吐在哈市一类街区、当事人又屡罚不改,所以按上限处罚。

责任编辑:岳同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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