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哈尔滨3月7日电2003年10月,哈尔滨市市民曲女士在红旗家具城购买了一套价值7000余元的高档沙发,当沙发被运到家后,她发现沙发上有破损的地方,要求红旗家具城退换货时,却被告知,她买的沙发是“处理品”。曲女士质疑:“为什么我买的时候,商家没说明沙发是处理品。”
2日,记者来到家住南岗区宣德街的曲女士家,看到她所购买的三件式沙发都用床单盖着。掀开床单,记者看到了沙发上的累累“伤痕”:一号沙发的扶手皮面上有一个洞,扶手有塌陷的地方;三号沙发的靠背和坐垫衔接处有很大空隙,而这套沙发的木质沙发腿都不同程度地存在了裂痕和碰伤的情况。
据曲女士讲,2003年10月19日,她在哈市红旗家具城二期三层的“百亿家私”,看中了一套标价为1.28万元的沙发。经过讨价还价后,双方以7400元成交。付款后,曲女士与商家签了一式三份的买卖合同。
合同签完,营业员让曲女士回家等送货上门。第二天下午,沙发被送到了曲女士家。搬运工将沙发搬到屋中后,曲女士就发现沙发上有破损的地方,与所看的样品有很大的差别,就立即与红旗家具城有关负责人取得了联系。10月21日上午,红旗家具城一位责任人来到曲女士家,双方经过交涉,未就退换货一事达成协议。
4天后,曲女士再次来到红旗家具城,当时看到“百亿家私”里摆放着一套与她所购买的沙发一样的沙发,便质问商家不给换货的理由,没想到商家的答复竟是:“你买的是处理品,不能无条件换货。”大吃一惊的曲女士立即找到工商管理所、消费者协会等相关部门讨说法。
可是,直到今年2月25日,曲女士才等到一张太平区消协的《调解终结协议书》。太平区消协让曲女士到行政部门申诉或起诉。
2日下午,记者拨通太平区消协主任孙柏树的电话,他说,在消协调解的过程中发现,家具城在这件事上严重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虽经消协多次调解,仍无法给消费者一个满意的答复,在这种情况下,只好让消费者诉诸法律。
红旗家具城家具部经理孙涛对记者说,此事发生后,他们一直努力做着调解工作,但是双方始终未能达成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