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哈尔滨3月8日电 哈尔滨市太平区俩青年欲通过网络聊天寻求一夜情,被当事人拒绝后,竟要求女网友“赔偿”开房费用。日前二人被法院以抢劫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和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
大刚与大斌(化名)是中专同学,二人毕业后同在市内某大商场工作,又都喜欢上网。2003年12月4日下午,大刚上网聊天,自取网名“花钱找美女”,不久发现一女孩网名为“找有钱男人”,两人聊得投机,便相互通了电话。
当晚20时许,大刚又约来大斌,并在道里区一家名叫“超时速”的网吧门前,见到了等在那里的“圆圆”。随后,“圆圆”便随二人来到一个酒店,在楼上开了一个房间。进屋后,大斌发现身上没烟了,便下楼去买烟。“圆圆”随后进了洗手间,见此“机会”,大刚跟进去要求与“圆圆”发生关系,“圆圆”不肯就范,二人吵了起来。大斌买烟回来后,要“圆圆”付一半的房费。为能脱身,“圆圆”将身上仅有的50多元钱全都拿了出来。二人在分别打了“圆圆”后,看她身上实在没什么值钱的东西,只好让她离开了。三人一起下楼后,“圆圆”乘出租车跟踪二人,见他们进了一家网吧后,遂向公安机关报案。警方迅速赶到,经“圆圆”的指认将二人抓获。
据了解,自称“圆圆”的被害人家在外地,曾在辽宁省大连市一家酒店打工,数日前遭遇抢劫,于是离开大连来到哈市谋生,暂住在道里区一家干洗店的楼上。因为她还没有找到工作,就到网吧上网消磨时间,不想因自身处事不慎,再次被抢。
责任编辑:隋洪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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