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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春三月乞丐重聚闹市 哈尔滨要不要设“禁讨区”?
2004-03-09 11:25:42 来源:东北网-哈尔滨日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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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哈尔滨3月9日电 连日来,随着哈尔滨市气温明显回升,街上行人增多,乞丐也全面“上岗”,聚集到繁华地区。旅游景点、大型商业区、星级宾馆、火车站等,凡是哈尔滨的“脸面”地方几乎都有乞丐的身影。

    乞讨专在城市“脸面”地带

    经连续几天的走访调查,记者发现:防洪纪念塔、中央大街、哈一百天桥附近、南岗区秋林地区、火车站等,凡是哈尔滨的“脸面”地带,都成了乞讨“重灾区”,其中最受乞丐青睐、乞丐密度较大的是哈一百天桥一带。

    其中仅在哈一百跨尚志大街的天桥,不到50平方米的地方就聚集了7名乞丐。

    据了解,乞丐都愿在此乞讨,是因为哈一百附近人流量大,天桥更是行人必经之地,而且行人都是逛商店的,手里大多有零钱,乞讨成功率要远远高于别处。这里地理位置也非常优越,天桥直通哈一百侧门,门口就是暖风,旁边就是道里菜市场和多家快餐店,乞讨的有利条件都占全了。

    大多数乞丐不愿进救助站

    采访中记者发现:大多数乞丐甘于乞讨度日,却不愿意接受救助,他们认为被救助不如乞讨过日子舒服。据市救助管理站王国荣站长介绍:从去年8月新的救助办法实施以来,该站共救助了1500余名被救助对象,其中约有30%的救助对象是乞讨者。而乞讨者中,只有不到50%的人愿接受救助。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凡是救助对象,每天都享有5元钱的生活标准,每天两个菜,都是炒白菜、尖椒干豆腐之类的家常菜,主食有米饭、馒头,饭菜均不限量。救助对象住的房间一般是4人或6人一个房间,单人床,房间里还有电视机。可就这样,还有的乞讨者问工作人员,救助站里是否有烟有酒?一听没有,转身就走。

    小乞丐一顿午饭7元标准

    7日上午10时许,记者在哈一百天桥上,看到一名15岁左右的男孩正赤裸着上身,跪地乞讨。到11时许,他开始躺在哈一百入口处的暖风下舒服地午睡。12时35分许,一名与其年龄相当的男孩给他送来午饭:一碗麻辣烫(4元钱一碗)、两个电烤羊肉串(1元钱一串)和一个大饼(1元钱一个)。男孩吃完午饭后,又跪到天桥上继续“上班”。

    记者粗略算算,这顿午饭至少要花7元钱,以此推算,他一天的伙食费应该在15元以上。再加上上交同伙一部分,他每天的支出不会低于20元。

    该地带乞丐多以身有残疾、孩子有病、学生求助、死缠烂打等四种乞讨形式为主,前三种是靠行人自愿,而死缠烂打则有了逼迫味道。据记者观察,一名身在繁华区的乞丐,一个小时的收入一般能达到5元钱,一天的收入稳定在40元钱左右。如在节假日或旅游旺季,一名“勤劳”的乞丐日收入将近百元。如果遇到“大善人”(乞丐称为“大头儿”)一次给10元或更多,收入也会更多。难怪乞丐们不愿进救助站去吃炒白菜、尖椒干豆腐。

    城管部门想管却无法可依

    据了解,我市现行的有关法规对乞讨行为并没有明文规定,这使得有关执法部门陷入无法可依的境地。

    据城管执法部门介绍,我市相关规定中,对乞丐没有明文规定。他们每次巡逻时看见乞丐行讨,纠缠路人,也无权管。据市救助站王站长介绍,救助是本着自愿求助、无偿救助的原则。如果救助对象能回家,救助站将给其购置车票。乞讨人员是否愿意接受救助,完全由他们自主决定。

    众多乞丐活跃在城市的“脸面”上,这是我市和国内其他城市都面临的管理问题。目前,最普遍的对策,就是在城市里设立“禁讨区”。眼下有的城市已经设立“禁讨区”,并已初见成效;有的城市正在讨论是否设立。

    对此,我市很多市民认为:对于哈尔滨这样一个全国有名的旅游城市来说,外地设立“禁讨区”的做法值得借鉴。

    相关链接

    ●南京市自3月1日起,8个区的部分地段及中山陵、长江大桥、禄口机场等地成为“禁讨区”,一律不准乞讨及算命看相等各种形式的变相乞讨。

    ●福州市鼓楼区有关部门2月20日联合发布通告,宣布设立49个流浪乞讨限制区域。

    ●武汉、广州市将于近期出台有关设立“禁讨区”的方案。

    ●海口、深圳等城市则正在对是否设立“禁讨区”进行讨论。

责任编辑:隋洪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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