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有病需要检查认可,以前提出取保不行
东北网哈尔滨3月15日电 今天的《生活报》报道,12日,《一重病嫌犯被关30天后死亡》报道后,12日上午,曾经担当张书祥代理律师的王秀英女士来到本报编辑部,讲述了向动力公安分局刑事警察大队递交“取保候审”材料的前后经过。与此同时,张书祥的家属有个疑问:正常的取保候审用了近一个月的时间都没有办下来,而当张书祥病危时,只用了一个多小时就办完了。
王秀英说,张书祥被羁押在看守所一周多后,也就是2003年7月20日,张的家属正式委托哈尔滨大地律师事务所的她作为张书祥一案的代理律师。她于当日便起草了一份取保候审申请,同时附带张书祥邻居的证词、原始病历等,在家属的陪同下一同前往动力公安分局刑事警察大队,欲提出取保候审,但遭到拒收。此后,她和家属曾多次以书面的形式提出取保候审申请,始终没有结果。
2003年8月12日23时,王律师接到家属打来的电话,称张书祥现正在五院抢救。据王律师讲,当日1点多,刑事警察大队的魏队长通知家属,8月13日早晨,到刑警大队办理取保候审。后来,医院给家属发了一张“病危通知书”,家属、律师和刑事警察大队都没有签字。
8月13日9时许,按照事先约定,王律师和家属来到了动力公安分局刑事警察大队魏队长办公室,递交了取保候审申请、原始病历。没过多久,取保候审就办了下来。当天下午,张书祥被转入哈医大二院接受治疗,经专家会诊,病人病情很严重,劝家属做好心理准备,病人送来的太晚了。8月17日3时15分,张书祥死亡。
家属很疑惑,正常的取保候审用了近一个月的时间都没有办下了,而当动力公安分局得知张书祥病危时,取保候审申请只用了一个多小时就办完了。
今年3月12日16时许,动力公安分局刑事警察大队办案人黄晓东说:“由于张书祥抢救住院了,家属才于8月13日拿出取保候审申请书,我们才给办理了取保候审,之前都是口头申请。张书祥以前有病,得需要我们检查认可,因此,以前提出取保不行。”
新闻回放:一62岁的犯罪嫌疑人身患糖尿病、股骨头坏死等疾病,在看守所被关押了一个月后,经抢救无效死亡。家属称,曾多次向警方提出取保候审申请,但警方不同意;而警方则称,从未收到过嫌犯家属的取保候审申请,发现嫌犯不宜关押后,通知家属去医院救治,但家属不同意。
3月9日,张氏三姐妹向本报反映,2003年7月10日,当年62岁的张书祥因涉嫌犯罪被羁押在哈市动力公安分局看守所。由于张书祥身患糖尿病、股骨头坏死等疾病,从7月18日开始,家属及张书祥的律师多次向动力公安分局刑警大队办案人黄晓东提出取保候审的请求,然而却没有结果。由于张书祥平时在家都用药维持病情,家属于7月12日得到张书祥被抓的消息后,便准备了张的日常用药送到看守所里,但一连送了四五次也没有送进去。
2003年8月7日,看守所通知家属到哈市第五医院给张书祥做身体检查,张书祥被检查出有多种严重疾病。医院要求张书祥入院治疗,但不知什么原因张书祥后来还是被送回了看守所。8月11日张书祥开始昏迷,于8月12日再次被送至哈市第五医院治疗,医院于当日填发了病危通知书,并建议转院抢救,随后张被转到哈医大二院进行抢救,8月13日张被取保候审。转入哈医大二院后,经诊断,张书祥患有糖尿病等多种疾病,入院时意识障碍已三天,神志不清,处于昏迷状态。8月15日,张书祥因抢救无效而亡,死亡原因为呼吸循环衰竭、脑水肿、糖尿病等。而且,身上有伤痕淤血,肋骨多处骨折。
今年3月10日,动力公安分局张副局长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犯罪嫌疑人有重病,应当给予取保候审,要了解详情应当去办案单位。10日13时许,记者在动力公安分局看守所见到了董所长,董所长拒绝接受采访。
在动力公安分局刑事警察大队二楼的指导中队,记者找到了办案人黄晓东,黄晓东称,根本没有接到家属取保候审申请。
10日15时许,记者采访了曾经担当张书祥律师的王秀英,她证实,当时的确多次以书面的形式向办案人黄晓东提出取保候审申请,但均被拒绝。她手中至今还保留了提交取保候审申请的材料。
11日10时许,动力公安分局刑事警察大队大队长速伟、指导中队办案人黄晓东、看守所董所长等人来到本报编辑部,他们带来了省公安厅的法鉴材料:死者张书祥四肢多处皮下出血系生前与钝形物体相互作用所致,为非致命伤;肋骨多处骨折,依其损伤特点,结合病史,认定生前系抢救过程中,体外心脏按压所致;生前患有糖尿病,并发酮症酸中毒、电解质紊乱等,引起急性肾衰竭死亡。
大队长速伟说,“看守所提出在押人不适合羁押后,经嫌疑人家属申请才能办理取保候审。”看守所董所长说,“得知张书祥有病在身不适合羁押后,我们当即就向办案单位下达了通知”。办案人黄晓东证实,当天就收到了看守所下达的通知,通知家属去万家医院就医,并需要3000元钱,但家属不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