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哈尔滨3月15日电 3月8日报道的《在哈尔滨市购房就业的呼兰农民户口落不了》,在读者中引起强烈反响。他们纷纷来电来信表达了对“农民工户口问题”的关注,普遍认为哈尔滨市落户口门槛过高。今天摘发各界人士的反响,就是希望这一问题早日得到合情合理的解决。
解决三农问题不能停在口头上
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农委主任李军:尽管我市市区户口管理一直呈松动趋势,但从有利城乡一体化、有利于农民或农民工进城创业的角度来说,政策的优惠程度还不到位。第六个“一号文件”已将农民工升级为“产业工人的一部分”,事实上就已经打破了农业和非农业的界限,因此我们的一切政策法规都应该从有利于解决“三农”问题、有利于哈市经济发展出发,作出全面的修正,而部分在哈尔滨居住、工作的农民户口问题只是应解决的问题之一。
不能以钱为标准
在京参加两会的全国人大代表姜鸿斌:我从网上看到了报道,我的看法是农民工在哈市有固定居住场所、有固定职业,就应该给予落户。农业和非农业户口,本身就没有给予农民平等的国民待遇,比如这“15万元商品住宅”的规定就不合理,落不落户不能以钱为标准。关于农民在哈市落户的问题我还要向省市领导反映,争取找到一个合情合理的解决办法。
“便民”不该讲条件
市政协常委霍玉夫:孔祥伟的哈尔滨市户口不是该不该落的问题,而是必须落的问题。再以户籍来阻止农民市民化显然与国家的大政方针相矛盾,也与开放的户籍管理政策相矛盾,还与市委市政府解决“三农”问题的思路相矛盾。农民致富的关键是减少农民,就是要扩大农民在城镇就业的机会,相关部门就应该积极地从有利于城市发展出发,有利于市民生活出发,有利于城乡一体化出发,迅速解决完全可以解决的问题。我们的一切政府机构都应该是“便民”机构,既然是为了便民,就不应该为“便民”设置条件。
不应墨守成规
黑龙江大学经济学院教授栾博:“哈尔滨户口”对一般外地投资者激励作用已不再明显,但却是农民或农民工这个群体的巨大追求,因为他们中的一些人有能力摆脱“农业户口”这个传统的枷锁。之所以逼着他们买商品房,是因为经济适用房是优惠给市民的,而不是给农民的。但这一政策却忽略了在市里买住房的农民给哈市经济发展所作出的贡献。政策是人制定的,政策有它的阶段合理性,但过了那个阶段,就应当调整。
农民工落户门槛要适度降低
市经济研究中心农财室主任王永滨:报道中涉及的农民工已不是传统意义上的农民打工者,他们的工作、生活相对固定,实质上已经市民化了。这部分人的“市民化”符合扩大农民就业增收的发展方向,政府可以优先解决他们的户口问题。但作为户籍管理的一条政策,购买15万元商品住宅的门槛显然是太高了,试想一下,农民年人均收入不足3000元,有多少农民能拿出这笔钱来哈尔滨市买商品房呢?政策的制定就要行得通,否则就应该修改。
责任编辑:隋洪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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