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3月16日电 为切实减轻农民负担,促进农民增收,从即日起齐齐哈尔市将开始实施一系列涉农税收优惠政策。这些优惠政策包括:农民从事种植业、养殖业、饲养业、捕捞业的所得,已缴纳农业税、牧业税的,不再缴纳个人所得税;取消农业特产税,减征、免征农业税或牧业税后,农民销售自产农产品的所得,仍暂不缴纳个人所得税等。为确保这些政策落实到位,齐市地税局设立了监督举报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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