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哈尔滨3月16日电 今天的《黑龙江日报》报道,《倒腾药的盯住“公费药”》一文报道以后,引起了有关部门的关注和重视。
哈尔滨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场监督处处长王玉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个人收购药品现象不是新现象,有些人在医院门前收购,有些人则将收购药品的电话纸片在医院的卫生间、走廊等处乱贴。从这方面说,他们的行为不仅影响了医院的秩序,而且污染了医院的环境。另一方面,如果他们将私自收购的药品拿到自家开的药店出售,就违反了我国的《药品管理法》。该法规定,药品经营者必须从有合法资质的药厂或批发企业进药;如果他们将收购的药品转手卖给其他药品经营者,也要承担相应的后果责任。
据王处长介绍,由于目前我国的《药品管理法》还不够完善,对收购倒卖药品的行为还没有明确的处罚规定,因此让这些倒腾药的小贩们钻了空子。但是,一旦发现收购药者有出售行为,必将依法进行严肃查处。
责任编辑:隋洪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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