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3月18日电3月10日13时30分,绥芬河市职业高中法制副校长绥芬河市检察院侦查监督科科长尚洪斌与法警带着一名身着囚服的犯人走进礼堂,对学生进行现身说法教育。
“尊敬的老师、同学们,大家好。我叫李勇,今年40岁,因犯脱逃罪和故意杀人罪于2003年7月9日被牡丹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
让杀人犯走进学校的课堂现身说法,这在绥芬河市还是第一次。为落实教育部《开展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活动》通知精神,绥芬河市职业高中、市第一中学与绥芬河市检察院共同组织了这次警示教育活动。
李勇从他小时侯不好好学习讲起,讲他如何旷课、逃学;将他如何与一些游手好闲的青少年在一起鬼混;讲他不思进取,最后走上犯罪道路,因盗窃被判刑,后又脱逃杀人;讲他整天东躲西藏,见到警察就浑身哆嗦,到了夜晚,只能用大把的安眼药和酒精安抚自己的神经;讲他由于沉重的心理负担,过早地患上了高血压和心脏病……
当李勇讲到女儿给他写信,问他“什么时候才能回来,我和妈妈都想你”时,李勇泪流满面,久久说不出话,在场的许多中学生都流下了眼泪。李勇告诉同学们,要以他为反面教材,要认真学习文化和科学知识,学法、守法、珍惜自由的生活。
随后,检察官们又带着李勇来到了绥芬河市第一中学。据介绍,当天两个学校共有3000余名师生听李勇“现身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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