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3月20日电 哈尔滨市纠风办、市教育局等7部门日前出台相关文件要求,今起严格执行公办高中招收自费生限人数、限钱数、限分数的“三限’政策,自费生不得超过招生总数的50%,严禁学校擅自扩大自费生比例、提高收费标准或在限定金额外收取其他任何费用。高中借读生收费参照“自费生”标准执行。公办小学、初中不准招收“择校生”。
哈市还规定,严格规范学校收费行为。各级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以及中、小学校不得擅自设立收费项目,不准超范围、超标准收费。义务教育阶段的小学、初中不得跨学期收费;学校不得将捐资、赞助等费用与招生入学挂钩;禁止中、小学校以举办提高班、超常班等为由向学生收取费用;中、小学除按国家规定可以代收课本费外,不得向学生代收其他费用;学校必须遵循学生自愿的原则收取各类服务性费用。坚决纠正将教辅材料纳入《教学用书目录》、向学校印发教辅材料《推荐目录》、学校统一组织学生购买教辅材料等违规行为;将中、小学实验教材纳入政府价格管理范围;严格核价,控制教材成本、严禁转嫁、变相加重学生家长的经济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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