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术语难懂无资质也售单 业内人士披露保险常见猫腻
2004-03-20 13:25:58 来源:东北网-生活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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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哈尔滨3月20日电面对保险代理人夸夸其谈,很多听者都会觉得一旦投保便万事无忧了。可到了索赔时却会发现,自己的遭遇总是在细如天书般的保险条款之外。由于普通消费者对保险条款了解甚少,稍不留神就会掉入消费陷阱。

    近日,黑龙江红旗律师事务所专职保险律师向记者介绍了业内常见的一些消费陷阱。

    专业术语要看清

    在保险条款中,有很多说明性条款对消费者会产生限制。但投保人在宣传时只介绍使投保人受益的条款,限制条款或含糊带过或干脆不说,常常让消费者蒙在鼓里。

    一些说明性条款如除外责任、中途退保等等,保险员往往避开不谈。另外在赔付率较高的意外险条款中,会有一些专业医疗术语,这些条款的字体刻意设计得较小,加上保险员巧妙地避开,消费者往往不太在意。

    红旗律师事务所律师介绍,这样的案例有很多,如近日受理的一退休人员购买健康险的案例。条款上对退保没有详细的说明,保险员也含糊地称没有限制,但经过咨询律师发现,如退保会损失总额40%%的保费。

    慎防无效合同

    由于保险代理员的个人利益与保单数量直接挂钩,一些素质差的保险员利用客户对保险条款的陌生,大肆吹嘘推销保险。客户出现问题,则只能到保险公司投诉。

    代签名是这类情况的集中体现。《保险法》规定,18岁以上被保险人必须本人亲笔签名,但一些保险推销员为了迅速卖出保险,含糊地称呼签名不是大问题。但消费者真正到索赔时会发现,因签署无效合同而索赔无门。

    熟人也易有陷阱

    保险推销员的数量急剧增加,而市场份额有限,所以推销员为了争得客户,把一切可能开发的资源都利用起来,如亲朋好友。但专业人士提醒,熟人推销保险,也容易有陷阱。

    市民陈先生的一位朋友做保险推销员,家境尚可的陈先生从其手中购买了3000多元的医疗险。但陈先生因病入院时却收到保险公司的《拒赔通知书》,原因是其隐瞒病史。而陈先生也觉得冤枉,当初做体检时是朋友帮忙才通过的。如果仅因为如此就不能受益,还不如当初如实报告病史,只需多交一点钱就可以了,但就是这种人情单坏了事。

    保险员无资质售单

    根据有关规定,寿险营销员必须取得中国保监会颁发的《保险代理人资格证书》并获得其代理的保险公司核发的《保险代理人展业证书》后,才能销售寿险保单。但很多没取得资质的保险推销员仓促上阵,接受这种推销员的服务,首先对合同条款无法完全掌握,其签定的合同甚至会被认为无效。

    2月21日,消费者陈女士拿着一纸保险合同来到红旗律师事务所。律师看过后发现,该合同竟然无保险公司的任何印章,只有一保险推销员的签字。这样的合同显然是无效的。业内人士提醒消费者,投保前应查看营销员是否有《展业证书》、工作证,辨别其身份后再决定是否签定保单。

责任编辑:张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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