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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松北区组织机构按创新原则设计和实施
2004-03-26 20:06:41 来源:东北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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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哈尔滨3月26日电(记者闫智凯)今天,记者从哈尔滨市行政区划调整推进工作会议上了解到,哈尔滨市松北区在组织框架、运行机制、管理制度按照体制创新原则设计和实施,不规定必设机构。

    在管理上,松北区兼用区内、区外行政资源,推进上考虑现实需要和未来预期,立足于现阶段实际情况和建设现代化、生态型、开放式新城区的目标,采取信息化手段和集约化方式,构筑松北区精干高效的管理体制。

    松北区设置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为哈尔滨市局级。工作部门为处级,工作部门的内设机构为科级,科级机构控制数为45个。其中在政府机构新设社会事业局(承担教育、文化、体育等职能)、农林水务局(同时承担牧、副、渔、粮食和乡镇企业等职能)、建设和管理局(同时承担交通、人防等职能)、经济合作促进局(挂招商局牌子;同时承担商贸管理职能)、高新技术产业局(挂知识产权局牌子)、东北亚经贸科技合作区管理办公室(区政府直属机构)等机构。

    另外,松北区机关后勤工作实行社会化管理,不再核定工勤人员编制。原管委会所属事业单位自筹事业编制由松北区自主调剂。

    为加快推进松北区从原市政府派出机构体制过渡到新体制,松北区有三年的过渡期。过渡期内,对外挂哈尔滨开发区松北新区管委会牌子,享受开发区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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