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哈尔滨3月31日电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从4月1日起,哈尔滨市非住宅房屋租赁将执行新的收费标准,手续费由原来的房屋租赁金额的2%降至1%,住宅租赁手续费仍为每件100元。
据介绍,随着近年房屋二三级市场持续升温,地下交易、中介欺诈等严重侵害当事人利益的现象日渐增多。从去年下半年开始,哈市加强了对房屋租赁市场的管理。按照有关规定,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在签定书面租赁合同之日起30日内,到房屋所在地区的房屋租赁管理机构登记备案,由房屋租赁管理机构审查并发放《房屋租赁证》。只有登记备案并持有《房屋租赁证》的租赁行为才合法有效,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才能受到有效保护。
责任编辑:刘华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