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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社主任挪用资金六百万被判有期徒刑二十年
2004-04-07 19:29:54 来源:东北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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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哈尔滨4月7日电(解娟 侯大鹏 记者 雷蕾) 近日,原阿城市玉泉农村信用合作社主任张君因犯挪用资金罪、职务侵占罪、利用帐外客户资金非法发放贷款罪,数罪并罚,判处其有期徒刑二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

    1999年,同案被告人寇文厚说服张与其合伙做生意赚钱,经过商谈,二人决定合伙开办制药厂,生产治疗偏瘫的“一针灵”。由寇文厚负责招商,张君负责出资,盈利后分成。

    1999年3月至2002年2月间,张君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擅自以冒名贷款的手段,先后挪用本单位资金211.25万元,由二人合伙进行营利活动,至案发时未归还。

    在此期间,因挪用行为未被发现,张君胆子越来越大,频频伸手,同样以冒名贷款的名义,又陆续挪用了资金382.5万元。其中,226万元给马某个人进行营利活动,79.5万元给朴某(此人下落不明)个人进行营利活动,77万元被张君个人使用,至案发时均未归还。

    经司法会计鉴定,张君挪用资金共683.25万元,寇文厚挪用资金共计211.25万元。张君在任信用社主任期间,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先后两次、采用虚报票据的手段,侵占本单位资金1.25万元,案发后已追缴返还。1998年12月2001年4月间,张擅自决定采取吸引客户资金不入帐的手段非法放贷人民币177万元,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00.75万元。

责任编辑:张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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