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哈尔滨4月12日电 哈尔滨市的石女士怎么也想不到,自己的丈夫张某在婚姻存续期间不仅公然与情人住在一起,还在非婚生子的出生证上签上自己的名字。日前,石女士通过法律诉讼捍卫了自己的权利和尊严。
今天出版的《新晚报》报道,1988年2月,石女士和张某登记结婚,一年后生育一男孩。2002年7月4日,石女士在街上看到丈夫和一年轻女子亲密地在一起,劝阻张某回心转意反遭殴打,全身多处被打伤。随后,张某扔下妻子孩子,离家出走。事后石女士得知,张某和他的情人马某在某小区公然以夫妻身份同居在—起。
去年10月,马在医院生下一女孩。张某在该女孩的出生证明上签上了自己作为父亲的名字。去年末,石女士以殴打配偶、遗弃孩子为名起诉张某,请求法院依法判处两人离婚,婚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归己所有。
法院经审理认为,张某离家出走与他人长期以夫妻关系同居,并生育孩子,张的行为严重影响了正常的家庭生活和夫妻感情,准予两入离婚。鉴于张某的上述行为,婚生子由石女士抚养,张某支付抚养费。本着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家中现有财产包括一套房产全归石女士所有。
责任编辑:隋洪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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